不良软件不止于下架,不良软件开发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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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第三季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对55家手机应用商店的应用软件进行技术检测,发现违规软件31款,涉及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恶意“吸费”、强行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问题。这些不良软件已全部被责令下架。

  从报道可知,流氓APP主要是强行捆绑其他软件,未经同意收集用户信息,恶意吸费。捆绑推广显然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恶意扣费、窃取隐私更是像窃贼那样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和隐私权。可见这些恶意APP开发者的行为不仅是违规那么简单,一些行为甚至触犯刑法,应受到严厉制裁。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应用商店应对应用程序提供者进行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审核,应督促应用程序提供者保护用户信息,完整提供应用程序获取和使用用户信息的说明,并向用户呈现。否则,就应对这些APP恶意扣费、窃取隐私、破坏系统等行为承担责任。遗憾的是,一些恶意APP屡屡被曝光,一些应用商店也屡屡上“黑榜”。其主要原因既有开发者谋取非法利益的冲动,又有违规成本太低的因素。《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虽然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但缺乏惩戒条款,这就等同于违规成本为零。一些流氓APP被监测到后,至多被下架,基本上没有任何损失。

  消费者使用智能手机的目的是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谁也不想让智能手机不受自己控制,沦为被流氓APP控制的“肉鸡”。因此,势必规范APP市场,强调开发者的主体责任和应用商店的监管责任。一是不能曝光、下架了事,而应深入调查责任人是否构成犯罪。二是不妨设定APP强制标准,违反者不仅应赔偿用户损失,还应被罚款,且一并追究开发者和应用商店的责任。三是应将流氓APP下载数量作为罚款和赔偿金额高低的依据。以此倒逼开发者和应用商店尊重消费者权利,让手机用户远离流氓APP。

发布于 2022-10-2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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