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房县:房县曝光5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营造“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处有隐患,全县受警示”的氛围,现曝光一批房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典型案例。
案例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2022年3月24日,房县应急管理局在对城关镇西水路烟花爆竹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零售店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经调查,该零售店于2022年3月20日开始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烟花爆竹违法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房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该零售店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贰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柒佰伍拾伍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安全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类违法
2022 年1月29日,房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建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建设项目无安全设施设计,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房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2022年11月9日,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对房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暗访暗查时,发现某烟花爆竹经营(零售)门店超量存放烟花爆竹,随后暗访组将线索移交至房县应急管理局。经调查,发现该门店负责人在其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外6层居民楼一层仓库内非法储存放烟花爆竹产品共计560件。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笫三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序三十五条第(二)项 的规定,房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零售店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对其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移交公安机关。
案例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2022年4月13日,房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对辖区某危险化学品经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于2022年7月2日到期后未进行复审,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房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该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2022年4月8日,房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某烟花爆竹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仓库内储存有过期的鞭炮,随后县应急管理局对过期产品进行了查封,后经调查核实,该公司1号鞭炮仓库内储存有过期的烟花爆竹155箱,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批发企业对非法生产、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应当及时、妥善销毁;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房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该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出品:《湖北应急管理》杂志融媒体中心编发:赵湘涢
来源:房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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