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8日,在云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文山三七产业局局长王成标介绍云南文山三七商标战略实施经验:文山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文山三七”品牌的打造。十年前三七产业刚起步时,就提出将打造“文山三七”品牌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狠抓...
 所谓“淡化”(dilution),原意为“稀释”,该词用于商标,实际上是指冲淡或削弱了商标的显著性。虽然淡化案例最早出现于德国,但淡化理论的真正起源和发展是在美国。美国的商标淡化理论首创于法学家斯科特1927年在《哈佛法学评论》...
 传统的商标保护仅在与指定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禁止使用与注册商标或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记。而现在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大到禁止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就是基于因为驰名商标在商标功能、属性...
鉴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九条第二款特别将混淆置于淡化之前作为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逻辑要件,混淆理论与反淡化理论在法律适用中,原则上是有一定顺位。由于混淆理论仍然是我...
 关于混淆性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2001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001年《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
 在处理在后权与在先权之间的冲突时,有人认为在先权一定优于在后权,应保护在先权而不保护在后权。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在先权与在后权发生冲突,在决定保护哪个权利而不保护哪个权利时,不是取决于取得权利的时间,而是取决于在后权...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实行自愿原则,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就产生了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现行商标法只从管理的角度对未注册商标进行调整,对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主要体现在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有关制止抢注行为,但对一...
 确立商标在先使用权制度的意义集中体现在弥补申请在先使用原则和注册原则的不足。具体而言包括:第一,保护公平竞争,平衡商标注册人和在先使用人的利益,避免给在先使用人带来不公平的后果。第二,就制止抢注而言,商标在先使用权制度赋予在先使...
 《如何界定是未注册知名商标还是抢注》中的条件,在先使用人有权继续使用该商标,而不构成对注册商标权的侵害,但是该使用权的范围、使用方式等必须受到限制,唯此才能平衡在先使用人和商标注册人之间的利益,稳定公平竞争关系和保护消费者利益。...
 按照2013年《商标法》的制度设计和安排,在先权利的维护及侵权的制止,可以考虑如下救济路径:(一)异议程序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实施以来一直存在的制度,这一制度的优点是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阶段阻却不符合商标法要求的商标注册申请,使其...
 我国1982年制定《商标法》时没有涉及驰名商标问题,1985年加入《巴黎公约》后,驰名商标的概念在我国开始出现。1987年8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在商标异议案中认定了美国必胜客国际有限公司的“PizzaHut”商标及屋顶图...
 现代市场消费的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消费者的消费已经由产品消费转向品牌消费,体现在消费行为上崇尚品牌、追求品牌。由此,创建品牌,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已经成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商标是品牌的法律术语,品牌是商标的...
 由于权利的性质与商标的商业价值,权利冲突在所难免。《商标法》明确在先权制度之后,即为解决商标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确定了“先取得者优先”的原则。当商标权人在注册商标时,借用他人已具有市场价值的权利,将与权利客体相同或相近似的形式注册...
 商号是企业名称组成中的核心部分,是企业可以自我命名和设定的一项内容,也是企业名称中最有显著性特征的部分,是民事主体在经营活动中用于区别其他民事主体的特定名称,主要用于显示商品、主体及来源,具有显著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由于商标是...
在先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是由该知名商品经营者率先使用的,并区别于该商品通用名称而具有显著性的商品名称。在先知名商品特有的装潢是为识别、美化商品而在产品或其包装上附加的,非相关商品通用并具有显著特征的文字、图案及其组合。在我国,在先知名商品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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