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中心制度的作用

利润中心制度的作用可以表现为:
1、利润中心可减轻最高层主管的负担,高层对例行性的工作授权给各部门,再以责任目标达成绩效予以考核,使最高主管可以放心集中精力做其他重要之规划与决策。
2、可加快决策时效:实施责任中心制度后,各层主管不必凡事向高层请示,可迅速依职权范围拍板核决执行,以免造成该单位部属之苦苦等待上级审批,强化行政作业效率。
3、可强化意见沟通效果:利润中心的责任制度,其目标之制定必须经过“参与”“咨商”方式,使上下对目标趋于一致,中心内的成员亦较能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
3、可显示各单位之经营绩效,以作为奖励及辅导之参考:由于责任中心之建立,各部门之经营成果,透过“会计”之分析,在“经营决策会议”上绩效好坏原形毕露,对绩优单位可依奖励标准予以奖励,而对绩差单位可藉以深入了解整顿,进而发掘问题,加以改善。故通过对该中心的绩效评核,最高层除可了解各部门(各中心)之经营成果外,并可据此拟订各项经营决策及投资政策之参考(经营成果非单指利润,而是经营绩效)。
4、可兼具小型企业之灵活性与危机感优点:因为每一责任中心如同一小公司,行动灵活,决策迅速,可让中心内成员互动性与责任性加大;
5、可培养明日的经理人:因实施责任中心制度后,各级经理或主管人员可依“授权原则”放手去做,培养敢作敢当之气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