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设计的法律要求,你都知晓吗
关于商标设计的法律要求,你都知晓吗?
商标设计一般就是用图形或符号的方式,在设计中运用自己的思想和技巧,在进行商标设计时,我们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商标的可识别性必须能够通过各种方式去体现,一个设计不能够太复杂,过于简单。第二、商标的识别性必须要能够清晰易识别,便于记忆,如果一个标志让人觉得跟其它标志相似,就会失去“识别”的功能,那即便它再好看,也不能算是一个好的标志。第三、商标必须要具有独特性,不可以让消费者去记忆。商标设计要构思独特,突破常规,与众不同。
第四、借助“流行”设计商标,能够让消费者看到这个商标名,就能够联想到这个产品,提升销量。
第五、商标的文字设计要突出主题,合理布局。
企业商标设计的原则
1、构思设计
企业商标的构成元素比较丰富,既要充分体现产品的特征,又要兼顾风格和内涵。而企业商标作为品牌的组成部分,在设计时必须深思熟虑,才能考虑到借鉴和发挥想象,权衡利弊。
2、要素挖掘
要素挖掘是为设计开发工作做进一步的准备。依据对调查结果的分析,提炼出商标的结构类型、色彩取向,列出商标所要体现的精神和特点,挖掘相关的图形元素,找出商标设计的方向,使设计工作有的放矢,而不是对文字图形的无目的组合。
3、设计开发
有了对企业的全面了解和对设计要素的充分认识,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方向进行设计开发工作。通过设计师对商标的理解,充分发挥想象,用不同的表现方式,将设计要素融入设计中,商标必须达到含义深刻、特征明显、造型大气、结构稳重、色彩搭配能适合企业,避免流于俗套或大众化。不同的商标所反映的侧重或表象会有区别,经过讨论分析或修改,找出适合企业的商标。
4、标志创意性原则
标志设计的核心就是要有创意性。创意性是最为重要的,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能否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从而判定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二、注册商标流程
1、形式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2、实质审查
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