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注销注册商标的三种不同程序
浅谈注销注册商标的三种不同程序
一、注销注册商标的三种不同程序
(一)申请人自行办理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申请人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销申请。
二、注销注册商标的三种不同程序
(一)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的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的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该注册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三)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人已死亡或终止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