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焦作商标转让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办理焦作商标转让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商标转让是获得商标最快捷途径,办理商标转让的朋友也越来越多,但是仍有很多人对商标转让不了解,商标转让比商标注册周期更短,成功率更高,那么办理焦作商标转让需要的资料有哪些?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个人转让方名下的所有商标,有商标是近似或相同的应一并转让。这点也该是受让方注意的重点。如需要转让的商标有与转让方的其他商标近似或相同应一并转让,如不同时办理转让会把所需要办理的商标视为放弃转让申请。这个注意事项需要事先就了解清楚,在以后的商标转让申请中避免出现类似的麻烦。
二、转让商标是否为有效商标。在办理商标转让申请前,应了解清楚此商标目前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被撤销或是注销等情况。只有效的商标才具有商标专用权,才能办理转让等手续。
三、商标的地址及企业名称未变更导致驳回。如转让方的营业执照及地址有所变更,应同时把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及企业名称办理变更手续,如未办理会导致商标转让申请被驳回。
四、转让商标是否有被法院查封或办理了质押登记。这一点受让方也应得到重视。因为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在查封期和质押期内,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同意,是不得转让的。
五、商标是否已被重复转让。
为避免盲目的购买,导致损失,应当在转让前进行查询,看是否有被转让、注销或者是质押。
六、是否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商标转让的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关于商标转让的手续,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此外,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
1、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或协议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
2、继承转让是指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商标转让是指由法院等公权力机构进行商标归属判决后发生的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