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与原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定
新刑法与原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定明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区别。
新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定:
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3、行为人实施了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4、行为人实施了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5、行为人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如与商品名称相同,且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与他人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