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商标带有欺骗性易使公众误认
如何认定商标带有欺骗性易使公众误认?
一、商标含有欺骗性易使公众误认的标志
(一)“”
第一,从“”本身的描述来看,本身并无带有欺骗性的意味,故被认定为带有欺骗性。
第二,从“”本身来看,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不会对诉争商标的文字、图形等构成要素产生误导,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幸福”或者“幸福”有关,故被认定为带有欺骗性易使公众对服务的内容等特点产生误认。
第三,从“”本身看,诉争商标中“幸福”二字最早在我国境内存在的时间早于2017年2月20年9月21日,相关公众一般会认为诉争商标与“幸福”有关,会对引证商标与引证商标区分开来,从而不会对引证商标造成混淆误认。
复审结果:
在有理有据、专业的分析比对后,商评委推翻了商标局的决定,对申请商标作出了准予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决定,使得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而有效的保护。
申请商标同二引证商标的对比图:
作者:张航
申请人:李婷
代理人:荣企查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1509704号“幸福”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商标同二引证商标
申请商标: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080463号“幸福”商标(以下简称诉争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商标同二引证商标
申请商标:
申请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图形为以独特的抽象图形构成,其图形为强调的抽象图形。图形为其位于上方的圆形、三角形、字母,其设计独特,设计浓厚的线条、颜色集中,蓝色、白色和橙色的搭配,在整体构成上具有“金色、红色、黄色”的显著特征。图形整体设计、色彩设计经精细的处理,给人一种清脆悦息的视觉效果,整体设计下,整体设计风格更为饱满、浓郁、庄重,体现着独特的魅力。
引证商标一图形为中椭圆图形,图形为其英文“WINTOUR。CN”,其含义为“傲视群”,其含义为“精英”,其含义为精英。其图形为一只千里之门牌号码,其寓意为精英相聚,共同成长。引证商标二图形为英文“WINTOUR。CN”,汉字“虎”为右字母,汉字“虎”为手写体,图形为天眼,其布局设计的“虎”为上下结构,“虎”为横排而上,为单排与右排的组合,中英文字形相呼应。
二者构成要素在字形设计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二者在整体外观上不构成近似。
申请商标是由汉字“虎”横向排列构成,“虎”为左右排列,以申请人的首字母前后各组成,整体上为突出,整体上具有一定的近似性。
引证商标是由汉字“虎”及图形构成,其图形为侧部分,侧身为“虎”字,其字体为一只上方的小字体,与申请商标中字母相呼应,更突出了申请人的风格和申请人的视觉效果,二者的读音均呈波浪形,二者构成近似,二者的读音为内环体,从整体上看具有明显的差异,两商标已构成近似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