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权与商标专用权有何区别
企业名称权与商标专用权有何区别?商标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那我们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一下企业名称权与商标专用权之间的区别?希望以下的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名称权与商标专用权之间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商标权是指经依法注册后享有的民事权利,商标权属于工业产权,且商标权属于工业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2、功能不同
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服务上采用的,为了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一般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取得方式不同
我国《商标法》采用自动取得原则,即自某商标注册之日起,商标权人就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签订合同加以保护。
三、取得方式不同
我国《商标法》采用自动取得原则,即由当事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即为注册商标。
四、商标归属权不同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五、相同或近似商标注册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不可再使用。
六、稳定性不同
我国《商标法》有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七、时效不同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所以说,在初审公告的商标中有类似商标或者已经注册的情况,都是不允许申请的,否则该商标将会被驳回。
商标注册类别选择需谨慎,切不可因为省事就去忽略了风险。因此,谨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