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怎么告谁?
告侵犯商标权的方式:首先,当事人需要收集侵权事实的相关证据,并据此起草起诉状。然后,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之一,提交起诉,法院受理后,即可提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侵害商标权纠纷中销售者可以免责吗,如何免责?
在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关于销售者的责任需要区别对待:
1.销售者知情;也就是销售者明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这种情况下即便提供商品买卖合同、相关发票、进货单等,依然不能免除或减轻处罚,需要和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此外,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见商标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2.销售者不知情;也就是销售者并不知道销售的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能够证明该商品是合法取得,且能够说明提供者,即对商品来源能够说清楚并有形成合乎逻辑一致性的证据支持。这里的认定比较严格,首先主体必须是经营者即商品销售者,其次销售者主观上必须处于善意,最后客观上销售者要能够提供商品合法来源的足够证据。这样才可以免除自身责任。见商标法第六十条。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来判断,然后进一步区分是否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承担责任大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