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七种表现形式
商标侵权是一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 使用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构成侵权。例如,将他人的商标图案绘制在自己的产品中,或者在自己的产品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标识等。
2. 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销售、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利用他人的商标标识,造成他人商标权的侵犯。例如,在他人商标标识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组合或制造,并在市场上销售、使用或传播等行为。
3. 制造、生产、进口、销售、许诺销售、销售、广告、宣传等方式,利用他人的商标标识,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构成侵权。例如,在他人商标标识的基础上进行加工、生产或销售等行为。
4. 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他人的商标标识,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构成侵权。例如,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他人的商标标识,且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5. 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以欺骗、误导或恶意串通的方式,将他人的商标标识用于商品或服务的生产、销售、许诺销售、销售、广告、宣传等方式,构成侵权。例如,在他人商标标识的基础上,虚构或夸大产品的性能、功能或效果,或者以欺骗、误导或恶意串通的方式宣传、推销商品或服务。
6. 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将他人的商标标识用于商品或服务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非销售场所,构成侵权。例如,在商品或服务的销售场所之外,使用他人的商标标识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包装或说明书等。
7. 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他人的商标标识上标注或附加其他非商标性标识或信息,构成侵权。例如,在他人的商标标识上添加企业名称、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或者使用他人的商标标识作为企业的标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