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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商标法修正案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对《商标法》做出的部分修订于2019年2月24日生效。
此次修改主要是将未使用的撤销时间由连续五年缩短为连续三年,并将计算时间由申请日改为实际登记日。
本修正案仅适用于2019年2月24日之后申请的商标。以前申请和注册的商标将继续连续五年使用撤销制度。
不要使用撤销原因。
1.商标所有人自撤回之日前一个月起,三年内未实际使用该商标。
如果商标是为此原因而提交的,则必须在申请日五年后提交。
2.商标所有人无意使用该商标。
即权利人在申请时没有使用该商标的意图,商标注册后也没有使用该商标。
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提交的,可以在商标注册后随时提交;
《商标法》修改后,对于2019年2月24日以后申请的商标,自实际注册之日起满3年后,他人可以基于第(一)条中的理由提出不使用撤销申请。
加拿大新商标法
加拿大商标法更新修订于2019年6月17日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加拿大加入了马德里议定书,允许商标国际注册延伸到加拿大;
加拿大也加入了尼斯协定,并将国际分类系统应用于加拿大。
加拿大商标法的主要变化
1.在商标申请被核准注册之前,或者在2019年6月17日之前的任何未决申请中,不再需要提交使用声明;
2006年6月17日后,商标申请人将不需要提交加拿大商标使用声明(即在加拿大的有意使用或在加拿大的实际使用);
2019年6月17日后颁发的注册证书有效期,2019年6月17日后到期的续展标志全部修改为10年,而不是之前的15年。
韩国联合商标全部续展。
韩国废除了“共同商标权必须由所有商标权人续展”的制度
根据韩国现行商标法,商标权为共有的,商标的续展申请由全体共有人共同提出(《商标法》第84条第3项)。
商标续展违反该规定的,无效,可以通过无效审理使商标续展无效(《商标法》第118条第1项第2项)。
然而,最近韩国国会废除了所有商标所有人都必须申请商标续展的制度,并通过了一些修正案,规定只有共同所有人中的一人可以申请商标续展。
本修正案于2019年4月23日公布,自2019年10月24日起施行。自实施之日起,商标共有人中只有一人可以申请商标续展。
废除死刑的背景
韩国专利局解释了放宽联合商标所有人续展条件的背景:
当部分商标权人不明或一方恶意拒绝续展申请时,商标权将难以续展,导致商标权被注销;
重新注册同一个商标不仅浪费时间和费用,而且如果第三方先申请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会导致该商标无法注册。
此外,在过去三年中,179份商标共有人的续展申请中有43份(23%)被所有非商标共有人驳回。
因此,《商标法》的修订有望帮助个人通过商家方便快捷地续展商标,保证其商家的稳定经营,而不用担心商标权的丧失。
塔吉克斯坦商标修正案
2019年1月2日,塔吉克斯坦修改后的商标法正式生效。
新法实施后,主要变化如下:
1.申请中的商标通过形式审查后会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对申请中的商标提出异议。
此前塔吉克斯坦只公布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没有真正的异议制度;
2.禁止注册与本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官方和受保护的标志、商标、印章和其他标志或徽章(申请人已获得授权机构同意,但需要放弃该要素的专有权的除外);商标优先权日之前在塔吉克斯坦注册的工业品外观设计;
3.商标注册期满未申请续展的,自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原期限为三年)不得以原所有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申请人名义重新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