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会同意抢注“丁震”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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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会同意抢注“丁震”商标

丁震家乡旅游公司与丁震签约后,人们看到丁震得到了更好的保护。据相关报道,公司对丁震的日常行程做了合理的规划,还安排人员对其进行教育和辅导。这些做法也符合大众的期待。人们希望丁震的“红”不是昙花一现,这不仅有利于他自身的成长,也能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让更多的“丁震”感受到互联网经济的魅力。

虽然丁震已经正式签约,但对其合法权益的侵蚀无孔不入。与丁震无关的公司和个人以丁震的名义注册商标,影响了丁震及其公司的权益,容易混淆公众视线,导致错误引导。在某些领域的特定情况下,丁真不能用“丁真”这个名字,或者卷入法律纠纷,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其实这不是丁震一个人的经历。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自2020年11月22日起,“马保国”商标申请5件;自2020年11月11日以来,已有210家公司和个人申请了网络热词“举止得体”。大量网络名人的名字和热词被不相关的人注册,形成了跟风热潮。这些抢注者申请商标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实际使用,而是等待价格,希望将来能卖个好价钱,甚至“碰瓷”让别人负责。

人名可以用来注册商标吗?有专家指出,用于注册商标的特定名称应当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用于指代自然人;某个名字应该和自然人有稳定的对应关系。目前丁真确实名气很大。说起“丁真”,大众很快就能联想到那个笑容灿烂的藏族小伙。没有必要以他的名义注册商标。这也是丁震公司积极注册商标的原因。

但《商标法》也规定:“对非使用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惩处。”无关人员抢注网络名人的商标,且没有实际使用的意图,只是企图通过注册商标牟利的,商标管理机构应当予以驳回。

此外,姓名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即将实施的民法典规定:“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店名、姓名缩写等。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对公众造成混淆的,参照姓名权、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果未经本人同意就用网络知名名人的名字申请商标,不仅涉嫌恶意注册,还可能侵犯他的人身权。

退一步说,就算丁震和他的公司在商标注册上“慢”,也不用太担心。《商标法》还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换句话说,即使有人侥幸成功注册了“丁震”商标,也不应该影响丁震的网络视频直播等服务。

目前,我国商标申请注册已经回归到以“使用”为目的的制度原点。这就需要商标管理部门和机构加强对商标申请的审查责任,把那些恶意侵占他人权利的商标申请挡在第一道防线之外。同时,相关商业机构和个人也应反思“蹭热点”的陋习,尊重网络名人本人本应享有的权利。归根结底,建立消费者认可的品牌形象,靠的不是商标的名称,而是扎实的产品质量和周到的服务水平。声明:文章内容来自光明。com,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公司的知识产权仅用于信息共享。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大家!

发布于 2023-05-13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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