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标注册有什么要求?

成都商标注册要求如下: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的个人或者组织才能申请商标:
商标申请人必须是符合《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1)已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单位申请商标注册,不受其经营范围的限制;
2)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其他依法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这些单位申请商标注册的范围,必须限于核准的经营范围或者所经营的农副产品。
3)外国企业或者外国自然人,同我国签订协议或者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办理的,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2、只有具备下列条件的商标才能申请注册:
1)商标应具备法定要素。
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的任何可见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
2)商标应有显著特征。
由上述要素构成的商标必须有自己的显著特征,不能与其他商标相混淆。 3、注册的商标类别必须跟自己的产品和服务相符合
中国目前有《商标法》双商品是按照国际标准分类的。它将10000多种商品和服务分为45类,包括34种商品和11种服务。
注册商标时,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分类确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同一人在不同类型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根据商品类别申请不同类型的注册,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扩大,同时有利于审查员对商标的认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