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标志不能作为代理申请商标?(已解决)
现在新的工商金融政策不断更新,为创业者提供了非常便捷的流程。旨在为您提供深圳最全最新的工商金融手续及最新政策。欢迎阅读。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随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不断向市场渗透,名气越来越大,商标的价值也在不断提升。所以企业很重视代理申请商标注册,但是代理申请商标注册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比如代理申请商标注册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哪些标记不能作为商标使用。只有了解这些基本常识,才能顺利申请商标。
申请商标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我们想保证代理申请商标注册的通过率,避免。
要拒绝商标复审的尴尬,在代理人申请商标注册前提供充分的资料,多做相关功课,多了解代理人申请商标注册的相关规定,是完全必要的。
下列标记不得作为代理人申请商标注册:
(一)仅指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
(三)其他缺乏鲜明特色的。
(四)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一部分的地名除外;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五)禁止抄袭、模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抄袭、模仿、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得注册和使用。
(6)申请注册的商品不一致或者类似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被抄袭、模仿或者翻译,误导公众,从而可能损害申请商标注册的驰名代理人的利益,禁止注册和使用。
这些标志在申请商标时都会被驳回。商标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代理商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为了保证代理人申请商标注册的通过率,不仅要了解代理人申请商标注册的相关政策法规,还要做好商标查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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