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客体种类里商标是吗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依利益的表现形式,可分为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四类。 1.物。物是能满足人的需要,能够被人支配或控制的物质实体或自然力。民法上的物虽具有物理属性,但与物理学意义上的物不同,要求有可支配性、存在性和效用性。物在民法中具有重要意义,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与物有密切联系,有的以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担保物权等,有的虽以行为为客体,但仍以物为利益体现,如交付物的买卖合同。 2.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人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文学、艺术、科技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是智力成果的载体,而是载体上的信息,载体本身属物权保护对象。 4.人身利益,人身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尊严、荣誉、身份等等。人身利益虽然与主体人身不能分离,但并非主体本身,而只是能够满足主体人身需求的客观事物,因此它是人身权关系的客体。所以说商标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主体和客体是什么意思 ?
主体指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承担者;客体指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对象,即同认识主体相对立的外部世界。主体和客体是认识论的一对基本范畴,主体指认识者,即在社会实践中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人。人生活在各种社会关系中,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都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进行。人作为认识主体,既可以个体面貌出现,也可以群体一员面貌出现,还可以人类整体一员面貌出现,因此,主体的存在形式可区分为个人主体、群体主体和人类整体主体,个人主体是认识主体的基础和细胞,任何认识活动总是通过每个个人的认识活动去实现的。扩展资料:主体的基本特征是能动性和创造性。客体指被认识者,是与主体相对应的客观事物、外部世界,是主体认识和改造的一切对象。原则上说,一切客观存在的事物都可以成为人类认识和改造的对象。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作为人们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只能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即只有进入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范围,同主体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那部分事物,才是现实的客体和对象。客体主要包括自然客体和社会客体,人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客体的基本属性是客观性和对象性。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主体和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