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时效 专利权的时效性
一、铝材时效与不时效的区别?
时效是在一定的时间内有效,不时效是没过时效期
二、低碳钢淬火时效和应变时效的机理?
钢材淬火的原理:要形成马氏体组织的条件,一是含碳量,或碳当量,二是冷却速度。低碳钢虽然含碳量低,但在高速冷却条件下,同样会产生马氏体组织。这用一般热处理的冷却方法是达不到的,但在电弧焊接厚度大,体积大的工件时,如大型模具的不预热补焊,大型钢结构基座不预热的焊接。对于不能预热的工件,就不能采用碳钢焊条,而只能用奥氏体不锈钢焊条焊接。目的是不让它形成马氏体。
应变时效分静态应变时效和动态应变时效,静态应变时效指在常温下,对已经产生应变的材料,在时间作用下,产生的时效现象。一般是塑性下降,硬度和脆性增加。动态应变时效是指在热作用下工件处在应力和应变变化的过程中的时效现象。如焊接过程中的的应变时效,也叫热应变时效。
时效的机理象篮脆性一样现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就较多的观点是认为固溶体中的碳、氮原子的钉扎作用所致。因为在显微组织中看不到它的变化
三、什么是铝合金的时效和时效强化?
时效强化是指在固溶了合金元素以后,在常温或加温的条件下,使在高温固溶的合金元素以某种形式析出(金属间化合物之类),形成弥散分布的硬质质点,对位错切过造成阻力,使强度增加,韧性降低。
四、专利权买断和专利权转让的差别?
没有差别,专利权买断或者转让后,原所有人,都再拥有该专利权,不可以再使用。
专利权买断就意味着专利权实现一次性转让,从此以后,专利权人不再拥有该专利,也就是说不能使用该专利技术。
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自己拥有的专利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有偿地转移给受让方。专利权转让生效后,转让方将不再享有专利权,受让方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享有原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的一切财产权利。
五、快递时效的作用?
快递时效高就证明速度快,时效是快递公司用来表达快递速度的一种方式名词,快递公司之间往往比谁的时效高,谁的速度就最快了,现在时效最高的是中国邮政快递专属特快专递ems是速度最快的,还有顺丰快递的加急特快专递也是很快的。
六、审批时效的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七、钢的时效作用?
钢材时效在塑性变形时或变形后,固溶状态的间隙溶质(C、N)与位错交互作用,钉扎位错阻止变形,导致强度提高,韧性下降的力学冶金现象。
将冷加工处理后的钢筋,在常温下存放15-20d,或加热至100-200摄氏度后保持一定时间,其屈服强度进一步提高且抗拉强度也提高,同时塑性和韧性进一步降低,弹性模量则基本恢复。这个过程称为时效处理。
八、再审时效的规定?
1、民事诉讼中申请再审的,再审时效的规定如下:
(1)、对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效力后6个月内申请提出;
(2)、申请再审时,如果出现有新的证据;主要证据是伪造;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3)、人民法院受理检察院抗诉的,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第二百零五条 申请再审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第二百一十一条 裁定再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
九、铝的时效处理?
1、自然时效
自然时效是指将淬火后的铝合金型材,在室温的状态下放置一定的时间,使其自然冷却,以利于固溶深体脱落,从而提高合金材料的强度与强化效果。
2.2、人工时效
人工时效是指铝合金材料在淬火后,通过人工加热或冷却的方法,以消除铝材料淬火后产生的内应力,可防止材料变形或开裂,从而起到提高铝型材强度的作用。
十、赔偿时效?
交通事故申请赔偿的时效是1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