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注册商标才享有商标权其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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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只有注册商标才享有商标权,商标权的内容通常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禁用权、商标转让权、商标许可使用权、商标续展权。1、商标专用权商标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取得合法利益的权利(商标法第51条)。2、商标禁用权商标禁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混同的商标的权利(商标法第52条第1款)。3、商标转让权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权利(商标法第39条)。4、商标许可使用权商标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据法律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法第40条)。5、商标续展权商标续展权是指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届满时,商标权人有依法定程序延展其已注册商标的有效期的权利(商标法第40条)

什么是商标专用权的内容?

概念: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的权利,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包括独占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

内涵: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只在特定的范围即核准注册的商标与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内有效,在该特定范围内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使用是一种专有使用。

外延:商标注册人不仅具有独占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同时还享有禁止他人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在同    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权利。但该项禁止权的有效实施应以容易导致混淆为前提。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二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三是若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四是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二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发布于 2023-06-23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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