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A、权利:一、商标权人拥有使用其商标的专有权利。商标的使用包括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直接使用,还包括服务的提供者在服务场所的使用。不仅如此,在广告中宣传自己的商标也是一种使用方式。二、商标权人有许可证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权利三、商标权人有权处分其商标权。商标权人对于自己的商标权的处分可以是多方面的,比如转让、放弃等。B、义务:①缴纳各项费用的义务②标明注册标记的义务③保证商品质量的义务④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
贴商标要具备什么条件?
商标具备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识别性: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也易于从商标局得到商标注册证。这是商标最基本的功能,商标的特殊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商标必须具备独特的个性,不允许雷同混淆。
2、传达性:商标不仅仅是起到了商品的区别标记作用,还要通过商标表达一定的含义,传达明确的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理念,产品性能用途等,从这个意义上讲,商标应如同信号一样确切,易于辨识了解。
3、审美性:商标应该简洁、易读、易记,应具有简练清晰的视觉效果和感染力。
4、适应性:商标的表现形式还必须适应不同材质、不同技术、不同条件的挑战,无论黑白彩色,放大缩小如何变化,都要尊崇系统化和标准化的规定。
5、时代性:商标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合理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