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职能(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没有收费没有收益的单位可以保留吗)
中医医院、妇幼保健等参照公立医院,共同参与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是此次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对象,其生产经营职能全面改企,自收自支机构撤销、编制撤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这在类次机构改革中都有体现,到目前为止,基本上所有的生产经营类企业都不同程度地推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没有收费没有收益的单位可以保留吗

事业单位中,承担生产经营职能的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一种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一类是政府牵头成立的企业单位。
1、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比如医院、乡镇卫生院等,承担大量的公益服务职能,同时存在生产经营职能。这类事业单位由于承担的公益服务职能比例较多,而且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或者社会服务替代,依然会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乡镇卫生院因其承担的新农合等公益服务职能,甚至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被划分为公益一类。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虽然取消了编制,但依然保留了事业单位属性,意味着依然会由财政兜底,按经营情况拨付一定比例的项目经费与人员经费,国家也会在基础设施建设、设施更新维护等方面给予大量投资,以确保基础性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优化公益服务。中医医院、妇幼保健等参照公立医院,共同参与事业单位改革。
2、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部门制定的“三定方案”中,依然规定了机构、职能、自收自支编制等,但财政供养方式是“自收自支”。这类单位有政府的招待所、公用汽车站、公交公司等。这类机构虽然是自收自支,但由于其依然是政府所属机构,可以向财政申请项目或者资金,接受政府管理,负责维护单位的国有资产。这类事业单位是此次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对象,其生产经营职能全面改企,自收自支机构撤销、编制撤销。在改革之前,如果有劳动纠纷、社保费用纠纷等,可以申请财政补贴,地方财政为了改革,也会相应给予照顾。
3、政府牵头成立的企业:比如供气、供暖、供水、排污等,由政府牵头成立,并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投入、“六通一平”等扶持、土地租金减免、税收减免、奖补等各种优惠。成立之后,受政府工信、商业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类企业虽然由政府投入成立,但性质是企业而不是事业单位,只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承担某些法定义务。出现经营问题,按《公司法》破产赔偿,与政府无关。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这在类次机构改革中都有体现,到目前为止,基本上所有的生产经营类企业都不同程度地推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包括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国营商店、国有企业、集体工厂、乡镇企业等,都是逐步进行渐进式改革的。改革后,有经营好的上市的,有经营不善破产的,这都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不能说原来是国企,是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改企后好了一阵子,最后破产了。好的时候赚的盆满钵满,和政府无关。差的时候发不出工资了,要政府出来兜底,天底下也没有这个道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经营,这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政策规定,与企业经营状况没有一毛钱关系,只与职能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