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年检
所有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的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成立日期),都需要申报参加2012年的企业工商年检。年检企业应于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申请办理公司2012年度的公司联合年检。年检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IC卡的复印件; 2、各期验资报告复印件; 3、上年审计报告、外汇审计报告复印件; 4、全年帐薄、会计报表、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银行对账单;年检提供材料 1、企业所有政府证照正、副本原件(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政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外汇登记IC卡); 2、外商投资企业2011年度会计预决算报表(全套); 3、外商投资企业统计报表(12月份); 4、《外商投资企业信息表》 5、验资报告复印件发现如下问题,会给予适当的处罚: 1、在规定的年检时限内未申报年检材料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并限期补办年检手续。 2、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再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直到吊销其营业执照。 3、在规定的时限内未申报年检材料,且在住所查无下落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4、确已歇业,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5、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吊销其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