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机构代码各办证点受理范围的通告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一证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质检发[2015]538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10月1日起,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不再颁发或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现将组织机构代码各认证点的验收范围通知如下:
1.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认可点:接受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工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企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接受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
2.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登记点:受理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工会、民办非企业组织等非企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业务;接受全市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
3.区市场监督局或行政服务大厅发证点:受理全市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许可业务;接受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每个注册点的地址:
1.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注册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山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大厅
2.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所证书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3002号无线电管理大楼10楼
3.罗湖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2126号碧波市场3楼
4.福田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工商价格大厦3楼
5.南山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袁泉路工商价格大厦一楼
6.盐田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1013号红墩大厦
7.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认证点:深圳市宝安区23区海关大楼9楼
8.龙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认证点: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社区郭虹大厦龙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9.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登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
10.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认证点:深圳光明新区唐明路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11.坪山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登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中路七星大厦2楼坪山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12.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登记点:深圳市大鹏镇中山路10号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13.前海电子站服务中心注册点: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叉口南侧的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一楼
特此宣布。
国家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深圳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