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开始全面部署推开营改增试点!税率定了,不动产全面抵扣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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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职责分工,确保实现全年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确定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为促进发展、造福民生、防范风险提供保障;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

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全面实施营改增的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会议作出安排。

从今年5月1日起,首先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从那以后,目前所有的商业纳税人都改为增值税。实现商品和服务行业全覆盖,突破扣税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其中,建筑业、房地产业税率为11%,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税率为6%。这些新试点行业涉及近1000万纳税人,是此前营改增纳税人总数的近1.7倍;全年营业税约1.9万亿元,约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80%。

第二,房地产会纳入扣除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改革后,企业购置的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此次改革将房地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新增加的房地产所包含的增值税均可抵扣。加大企业减负力度,促进有效投资扩大。同时,原新增试点行业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继续执行。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确保各行业税负只降不增。预计今年营改增将减少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财政部税务管理司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服务税司负责人就营地试点改革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全面推进营改试点有哪些新举措和改革内容?

答:营改增试点的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从那以后,目前所有的商业纳税人都改为增值税。其中,建筑业、房地产业税率为11%,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税率为6%。这些新试点行业涉及近1000万纳税人,是此前营改增纳税人总数的近1.7倍;全年营业税约1.9万亿元,约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80%。第二,房地产会纳入扣除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改革后,企业购置的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此次改革将房地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新增加的房地产所包含的增值税均可抵扣。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方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抓紧起草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措施,近期将发布。

二.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的意义是什么?

答:营改增试点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亮点和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进,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

一是实现增值税全覆盖商品和服务,基本消除重复征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社会分工合作,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二是将房地产纳入抵扣范围,完全实现了标准化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管理活力。第三,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发挥“降本”相结合的重要举措。短期财政收入的“减少”换来了可持续发展潜力的“增加”,为保持中高速经济增长和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四,创造了更加公平、更加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了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对促进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难民营的试点改革已经实施了四年多。请给我们讲讲试点操作?

答:为了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解决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造成的重复征税问题,2011年10月,国务院决定进行营改增试点改革,逐步将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增值税。从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海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革试点。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革试点由上海扩大到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含厦门)、广东(含深圳)、天津、浙江(含宁波)、湖北等8个省(市);自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革试点推向全国,广播电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行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营改增试点。到目前为止,该营的试点改革已覆盖“3+7”产业,即交通、邮政和电信,以及7个现代服务业,包括R&D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援助、有形动产租赁、法医咨询、广播、电影和电视。

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试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和纳税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等工作落实到位。无论是收税人还是纳税人都基本适应了新税制的要求,营改增前期的试点行业也从税制过渡阶段过渡到正常运行阶段。针对试点过程中部分企业税负暂时增加的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加强政策解读、出台过渡性政策等方式妥善解决了问题。总体而言,试点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反映良好,基本实现了规范税制、减轻税负、促进发展、带动改革的预期目标。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营改增共有纳税人592万人,其中一般纳税人113万人,小规模纳税人479万人;共实现减税641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133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抵扣增加减税3279亿元。

营改增试点缓解了税制不一致、商品和服务重复征税的问题,渗透到服务业内部和第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减轻了企业税负,激发了企业活力,促进了社会分工合作,有力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增强了商品和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是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四.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全面实施营改增,应确保各行业税收负担不增不减。将采取什么措施来落实总理提出的要求?

答:营改增试点基本消除了商品和服务不统一征税和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了企业税负。从之前的试点情况来看,截至2015年底,营改增减税已达6412亿元,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纳税人均实现了大规模减税,充分证明营改增制度框架体现了整体减税要求。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并承诺保证各行业税收负担不增不减。全面实施营改增是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重点。目前实体经济比较困难。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设计营改增试点方案时,应本着改革与稳定并举、兼顾促进的原则,妥善安排。一是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一次性全部纳入试点范围;二是新增房产中包含的增值税全部纳入抵扣范围。同时,明确原则上延长原新增试点行业营业税优惠政策,对老合同、老项目、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营改试点全面实施后,各行业整体减税、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的减轻。

【/s2/】五、营改增试点全面启动后,会对早期试点行业和原增值税纳税人的税负产生哪些影响?

答: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后,包括所有企业新增房地产计入的增值税,各企业购买或租赁上述项目缴纳的增值税可以抵扣。特别是房地产会被纳入抵扣范围,会导致减税规模大,受益面广。通过外包、租赁、自建等方式新增房地产的企业将从中受益,试点前期纳税人整体税负减轻。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以往试点进一步扩大,整体税负将相应降低。

VI .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后,增值税立法有哪些考虑?

答: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实现增值税全覆盖商品和服务;房地产纳入抵扣范围,实现向相对完整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过渡。我们将密切跟踪试点情况,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同时,按照中央要求和全国人大部署,抓紧启动增值税立法进程,尽快将增值税暂行条例提升为法律。

VII .距离5月1日不到2个月。财税部门下一步有什么规划?如何帮助企业尽快做好试点准备?[/s2/]

答:目前,营地试点改革全面启动还不到两个月。近千万纳税人涉及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四个行业。飞行员的准备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试点如期顺利进行,帮助纳税人尽快做好试点准备,顺利实现税制转型,财税部门作出部署安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抓紧准备营地改革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措施,并尽快公布。

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做好政策、操作做法、服务措施和热点难点的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和纳税人诉求,为改革顺利推进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是国税和地税部门要尽快对接,建立联合工作制度,及时办理纳税人档案交接手续。切实做到无缝衔接、平稳过渡、及时完成,不在交接过程中给纳税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四是税务机关要做好试点纳税人的批量培训辅导工作,以及税控工具的发放和安装工作,确保试点纳税人了解政策、会开票、会申报,帮助试点纳税人适应、遵守和受益于新的税收制度。

五是税务机关要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科学布局纳税服务大厅,充分考虑试点纳税人的需求和工作量,增设服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

发布于 2023-12-3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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