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冲刺 增值税央地分成比例或变
“目前,营区全面改革的准备工作进展顺利,80%的准备工作量已经完成。”记者从国务院办公厅12日举行的吹风会上了解到,财政部正在研究中央和地方增值税分工的过渡办法。
统计显示,自2012年在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营改增以来,4年内减免增值税6000多亿元,有效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据税务部门统计,2013年底现代服务业试点企业217万家,2015年底试点企业增至510万家,两年增长1.35倍。可以说改革效果比预期的要好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意味着实施“双扩”:第一个“扩”是将房地产、建筑、金融、生活服务等所有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第二个“拓展”是将企业新增房地产中包含的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这两次扩张把增值税变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
“与过去相比,这次营改增涉及的试点企业超过1100万家,是原来试点企业的7倍多。试点企业税收超过1.9万亿元,是原试点企业的4倍以上。减税规模5000多亿元,减税力度也在空之前。”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伉说。
据记者了解,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国家税务总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充分动员部署,做好组织部署,及时梳理分解了推进营改增的112项税制任务,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并制定了监督实施和绩效评估办法。
王伉透露,目前,改造营地的准备工作进展顺利,80%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改革的支持文件已经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了16个关于营改征收管理的文件,10万字。征管移交基本结束。1100万国家和地方税收征管数据的转移已经结束。70%的纳税人已经在国税进行了税务登记。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涉及的12个软件、106个模块的改造升级已基本完成,已进入联调测试。5月份纳税人要求的4亿多张发票也如期发放到各地。纳税服务工作得到妥善安排,因为涉及国税部门的家庭管理量大幅增加,一般增加到30%-40%。
王伉说,为了给纳税人提供优化的纳税服务环境和便捷的纳税方式,国家税务总局从6个方面采取了15项措施。比如,为了保证纳税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6月份的纳税申报期从15日推迟到25日;甲类纳税人和乙类纳税人从5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纳入试点的纳税人在三个月内取消专用发票认证,减少了办税服务大厅。压力;办税服务大厅增加了一个窗口,为营改增和领班制开辟了专门的渠道,保证了整个服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目前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分配关系,营业税大部分属于地方政府收入,而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享收入,75%属于中央,25%属于地方。营改增后,自然就带来了一个问题,中央和地方改革后增值税的收入分配关系如何处理。
在回答媒体关于“营改增还是中央和地方五五分成”的问题时,史耀斌透露,财政部目前正在研究中央和地方增值税分工的过渡办法,研究的总体原则是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的整体稳定。此外,增值税税率现在分为四个等级,17%、13%、11%和6%。税率档次多,有一定的税收漏洞,应该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