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差额征税项目销售额确定及发票开具问题
2016年5月1日,中国全面启动“营改增”试点,各地现已进入实施阶段。3月23日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了一批财税文件和税收公告,明确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税收政策和征管问题。营改增后,原营业税项下部分存在税收差异的项目仍将保留,总结如下:
1金融商品转让
销售=销售价格-购买价格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但可以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
2经纪人服装
销售额=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从委托方收取并代表委托方支付的政府资金或行政费用
作为差额扣除的部分(即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不开特别票,但可以开普通票。剩下的可以发特价票。
符合规定条件的以其他行业名义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性收费,以及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以委托方名义收取的款项,不计入价外支出类别。
3融资租赁业务
销售额=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支付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贷款利息)、债券发行利息和车辆购置税
特价票可以全额发行。
4融资销售和回租服务
销售额=总价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对外支付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贷款利息)和债券发行利息
可根据获得的总价和额外费用(不包括本金)发行特别票。
但2016年5月1日后,融资售后回租为贷款服务,纳税人接受的贷款服务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5 .原有形动产融资售后回租服务
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售后回租合同,对于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售后回租服务,可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1)销售=收取的总价和价外费用-向承租人收取的价款本金、对外支付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贷款利息)、债券发行利息
向承租人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的本金,可以不开特别票,但可以开普通票。剩下的可以发特价票。
(2)销售=收取的总价和支付的额外成本-贷款利息(包括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贷款利息)和债券发行利息
6家航空公司空运输企业
销售金额=其他航空公司空运输企业销售客票收取的总价及收取的额外机场建设费和收取的转售价
接受客运服务的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7客运站服务
销售额=收取的总价和额外成本-支付给承运人的运费
接受客运服务的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8旅游服务
销售额=向旅游服务购买者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入场费和支付给其他旅游企业的差旅费
对于选择上述方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差额抵扣(即旅游服务购买者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专用票,但可开具普通票。剩下的可以发特价票。
提供旅游服务不选择差额税的,可以为总价和价外费用开具专用票,进项税凭合法扣税凭证抵扣。
9建筑服务用简单的计税方法
销售额=收取的总价和额外费用-对于已支付的分包合同,可以全额签发特殊票。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销售金额=收取的总价和价外费用-出让土地时支付给政府部门的地价可全额开具专用票。
11二手房销售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包括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自然人)
销售额=收取的总价和额外成本-房地产的原始购买价格或房地产的收购价格
特价票可以全额发行。
12 .电信企业接受公益组织捐赠
销售额=收取的总价和额外费用-支付给公益组织的捐款
如果扣除差额(即收到的捐款),可以不开特别票,但可以开普通票。剩下的可以发特价票。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符合差别征税条件的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后,首次办理差别征税备案前,应向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