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营业税真的没了吗
众所周知,在我国目前的税制结构中,营业税和增值税是两个最重要的流转税,两者是分离的、平行的。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的税收结构不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也给税收征管实践带来了一些困难。比如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的捆绑销售越来越多,形式也越来越复杂。如何准确划分商品和服务各自的比例来征收相应的税收变得越来越困难。此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传统的商品得到了服务,商品和服务的区别越来越模糊。两者很难明确界定,出现了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问题。许多现实问题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带来了现实需求。
今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16]32号文件,标志着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很多人认为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就没有营业税了。但是,营业税真的就这样彻底消失了吗?
据顺义地税相关负责人介绍,情况并非如此。从营业税后续管理的角度来看,根据税法中“实体从旧”的法律适用原则,“营改增”前发生的应税劳务、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出售等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应依法履行营业税。纳税义务;对于发生在“营改增”前但未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相关经济活动,在法定追溯期和恢复期仍有监管责任。
关于发票的使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从2016年5月1日起,地方税务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开具发票。试点纳税人已收到当地税务机关印制的发票和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家税务局确定,使用期限可适当延长,最迟不得超过2016年8月31日。
从税务稽查的角度来看,对上一年度营业税纳税情况的风险排查和日常检查,至少可以持续到下一个五年(如涉及偷漏税和反欺诈的违法行为,可以无限期追究)。此外,营业税退税等相关业务仍将按照“营改增”后营业税的相关要求办理。从以上意义来看,“营业税改征”试点的全面实施并不意味着营业税的彻底消亡,涉及营业税的相关业务还将长期存在。
因此,做好“营改增”的衔接工作,帮助企业顺利过渡“营改增”至关重要。为此,顺义区国税为了更好地服务辖区内的纳税人,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换位思考,采取多种措施优化纳税服务。前期顺义区国家税务局联合组织本地区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举办“营改增”政策宣传论坛,解答纳税人反映的重点涉税问题,成效显著。“当我们第一次得知要改革阵营的时候,因为不了解政策,心里总有些担忧和顾虑。我们不知道改革后税收负担会如何变化,发票会如何过渡,进项税会如何扣除。通过这次政策研讨会税务干部的详细讲解,我们终于对改革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相信在税务机关的指导下,企业一定能够实现平稳过渡。”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张说。
最近顺义区国税地税合作又升级了。两个局联合录制了《对营改增政策的回答》,分四期在顺义区电视台《顺义新闻》播出。该计划力求贴近纳税人的需求。通过介绍“营改增”的业务流程,对企业产业升级和居民生活的影响等。,重点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纳税人进一步了解“营改增”。5月1日起,顺义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办公室正式开业。通过“统一纳税定位、设立窗口、统一纳税流程”等手段,创新管理模式,减轻税收负担,提高税收效率,优化纳税服务,实现“纳税人走进一扇门,面向一个窗口,做好两件事”的目标。顺义区国税将纳税人的“加”换成纳税人的“减”,有效帮助纳税人顺利过渡到“营改增”。
相关报道“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总体税负有所下降
5月3日,放假第一天,“营改增”正式启动,二手房市场依然火爆,前来咨询的纳税人络绎不绝。纳税人最关心的是“营改增”后的计税依据和自身税负的变化。
由于不了解“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税负的增减情况,很多纳税人希望在五一前完成房屋销售的过户手续。王女士直到5月3日才来办理,因为材料没有准备好,相关手续没有办完。“我以为今天来这里会很久。没想到很快就完成了,税负比之前中介算的还少。”王女士满意地说道。
记者从顺义区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所了解到,来二手房交易纳税的纳税人实际税负并没有增加,反而有所下降。
由于增值税具有附加税的特点,在“营改增”后,房屋网上签约价格默认为含税价格。在计算相关税负时,应将网上签约价格换算为不含税价格,即网上签约价格/(1+5%)。5月1日后,存量房屋最低计税价值为不含税价格,税额按两者中较高者计算。所以二手房交易的税负可以稍微减轻或者持平。
据了解,二手房交易“营改增”首日,第四税务所共受理13项纳税业务。在“营改增”之前,双方共需缴纳税款64.38万元(含应交营业税)。并追加27.59万元);“营改增”后,双方共缴纳税款62.35万元(含增值税及附加费26.28万元、增值税23.89万元),整体税负下降2.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