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哪些试点纳税人需要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千万别错过!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
1.营改增后新增一般纳税人需要在6月份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16年6月27日。(包括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和原增值税纳税人)。
2.新增营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6月份不需要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7月1日至7月15日,营改增后新纳入的小规模纳税人完成了第一个申报期的申报。
扩展提醒
纳税人应在20日前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费、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征收期间9-11天为节假日,3-18天为周六,顺延至20日周一)。
纳税人应在12日前申报缴纳资源税,按期用电子应税凭证向纳税人、纳税人征收缴纳,并申报缴纳印花税(10日、11日为征收期法定节假日,从2日顺延至12日)。
纳税人应在30天前完成个人所得税全额扣缴申报。
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以上申报日期仅供参考。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3号),新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于6月推出。新的纳税申报表与旧的纳税申报表在表格的数量和填写表格的内容上有所不同。各类增值税纳税人应按新版申报表的具体说明填写。
三、纳税申报需要填写增税和税负分析计算明细表。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试点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16年6月起,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填写《增税增税分析计算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