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过半,申报中遇到这些问题怎么办?
1.什么样的情况应该填写《增值税预缴税金表》?这种形式是每个企业都需要的吗?
答: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设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预付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房地产,预缴增值税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单。
2.企业什么时候填写《企业改革增税分析计算明细表》?
答:新老营改一般纳税人在电子申报客户端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时,填写《营改增税分析计算明细表》作为附表。
3.营改增后,娱乐圈纳税人如何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跟以前有什么区别?
答:对于符合条件的从事广告和娱乐业的纳税人,在填写完增值税申报表后,将独立填写《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但原营业税纳税人无需填写《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填写完营业税申报表后系统会根据营业额自动带出。
4.对于涉及速增速退的企业,是否应该在主表中手工填写销项税和进项税?
答:根据现行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仍需手工填写主表,即即时退税的税额和进项税额。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2”栏的进项税额栏中,“即时退税”栏下的进项税额是否只填写独占软件产品的进项税额?对于不能分割的进项税,按照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分配的进项税。这一栏也填了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根据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他可以立即享受增值税优惠待遇。纳税人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时,应将软件产品发生的所有进项税列在“12”栏的“应立即征收和退还的项目”栏内,其中还包括不能分割的进项税,以确定软件产品按规定比例应分摊的进项税。
6.我们是一家一般纳税人的建筑公司。目前只有两个老项目进行简单收集。5月20日,我们买了一台电脑服务器,税1万,税1700。5月份的纳税申报表包括哪些项目?如果到2017年1月,新项目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答:贵公司在关联期间的5月份申报增值税时,应填写按照附表1中的简易计税方法和主表计算的营业税。政策规定,单纯征收项目专用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购买的电脑如果不是专用于简单征收项目,可以扣除相应的进项税。申报时应填写附表2。如果本期没有采用一般计税方式的销项税,则相应的进项税会形成一笔抵税,结转下期抵扣。
7.我们企业是自行开发软件的一般纳税人,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在填写退货单时,发现主单样式与以往不同,按需退款的项目单独列出。我们应该如何填写退货单?
答: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的主要变化之一是将“征收即退税”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而不是作为“所有项目”的编号。因此,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必须首先做好退税登记,同时在填写申报表时,要区分“一般项目”和“退税项目”,所得收入可以在“一般项目”和“退税项目”之间分享:
“即征即退项目”栏:填写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货物、服务和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收(退)税数据。
“一般项目”栏:填写货物、服务和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征(免)税数据,增值税退税政策除外。
8.我们公司经营跨地区出租的房地产。根据规定,我们必须提前向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税款。我们办理手续时,预缴税单上的税款属于2016年5月1日-5月31日,但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函属于2016年6月1日-6月30日。2016年5月纳税申报单中,按照此缴款书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抵扣应纳税额?
答:完税凭证需要入库后,可以在2016年5月的纳税申报中冲减。
9.关于售后租回,根据106号通知,本金申报为销售金额,同时填写为销售扣款金额。现在根据36号通知,新合同本金不计入销售金额,所以不需要填写销售金额和扣款金额,对吗?另外,关于老合同,本金是否需要继续计入销售和销售抵扣?
答:你的理解是正确的。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融资性售后回租作为贷款服务。它的销售额不再包括本金。所以纳税人提供融资售后和回租服务,所得利息和利息收入全部视同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五项、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我们单位本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什么情况下需要上传附件,在填写本月新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PB002运输行业发票抵扣清单”页面上传附件格式有什么要求?
答:本指南页面处理的是原始运费发票的抵扣,这是历史疏漏。目前,货运发票已经被增值税发票取代,一般企业不需要填写增值税发票。如果你公司有运输发票抵扣联原件,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并取得上传的电子格式后才能申报。
11.我们公司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想问问大家5月份买了一款理财产品,购买价210元,如何填写申报表?如果12月份卖,假设售价200万。负差能不能结转下期?
答:根据36号通知,对于金融产品转让,销售价格扣除购买价格后的余额为销售金额。对于金融产品转移的正负差异,盈亏平衡后的余额为销售金额。如果冲减后出现负差,可以结转下期纳税,冲减下期转入的金融产品销售额。但是,如果年终仍有负差,则不能结转到下一个会计年度。
因此,贵公司在填写2016年12月纳税申报表时,应在附表3“本期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纳税总额(免税销售额)”栏对应行填写200万元,在“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抵扣项目”栏“本期金额”和“本期抵扣金额”栏对应行填写210万元,但在填写2017年1月期间的纳税申报表时,年末负差10万元不能转移届时,附表3第四行“6%税率金融商品转让项目”的扣款项目“期初余额”应填写0。
12.目前我们公司有空出租。可以用房地产租赁方式,开11%增值税发票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全面推进劳务派遣服务和收费公路减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并按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房地产业务租赁服务的适用税率为11%,所以贵公司可以开具税率为11%的增值税发票。
3月和4月的项目营业税发票不能补办增值税发票吗?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已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缴纳建设服务营业税。已开具营业税发票的,不得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14.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产品用于经营租赁的老项目认定标准是什么?是和房产买卖一样的标准,还是需要取得房产证或者竣工验收?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建房地产经营租赁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选择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收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建筑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前;
(2)建筑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但建设工程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
15.我公司是一家物业公司,物业费收入中有一部分是设备运营费(包括电梯、绿化、保洁、水箱等设备的维修费)。以前这部分收入不交营业税。现在营改增后,这部分收入应该怎么开发票,税率是多少?
答:相关设备的运营费用属于物业费的一部分,应按物业管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16.问题一: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非一般纳税人,对吗?两者下有没有小的二级和三级分类?
问题二:一般纳税人资格网上查询,如果知道自己是非一般纳税人,适用什么税率?你一定要问当地税务局吗?可以网上申请披露该企业的适用税率吗?(比如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享受税收优惠等。)
问题三:增值税有没有简单的计算公式?如何分类计算,请举例说明。
问题4:如何查询一些与个人关系密切且可以公开的企业相关税务信息?等等
答:(1)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3)简单计税法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如果纳税人采用销售与应纳税额相结合的定价方法,则销售=销售含税÷(1+征收率)
例如,小规模纳税人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向消费者收取总额1000元的费用,则该餐饮服务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1000 ÷ (1+3%) × 3% = 29.13元。
(4)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向外部部门、公众或个人提供以下情况:
(一)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布的信息;
(二)合法第三方依法查询的信息;
(三)纳税人自行查询的信息;
(四)经纳税人同意披露的信息。
除上述情况外,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保密。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查询自己的涉税保密信息,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
2.查询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