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稽查和过去比有啥变化?纳税人说:“一样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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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大力推进国税与地税合作,规范执法,优化服务,防范风险。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针对过去“多次”、定性“多口径”、办理“多尺度”的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三多”问题从“法治”、“效率”、“服务”三个方面优化和规范联检行为,深化,

执法规范的监督、制约和保障

陕西田弘硅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洪炜用“相同但不同”来形容自己对《办法》实施的感受。他说,国税地税联合检查和以前单独检查一样,执法证件和检查程序也没有少;但是,也有一些不同。国税和地税同时征收账簿和资料进行稽查,双方互相监督,执法更加规范。

据了解,《办法》在法律框架内创新检查执法机制和工作模式。在法律合规性方面,《办法》要求国税和地税双方在各自法定职责范围内共同开展检查,共同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在制度衔接上,《办法》与国家和地方税务合作标准、稽查案件来源管理办法等现有稽查制度衔接,体现了制度的完整性;在协同履行职责方面,《办法》要求国税和地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执法协调,形成监督制约,切实提高规范执法水平。

共建共享提高执法效率

最近,刚刚接受国税地税联合检查的广东省某企业负责人感慨地说:“这次国税地税联合检查好像挺大的,国税地税的检查人员同时来了,但是整个检查过程感觉变化很大。不仅检查时间缩短了一半以上,而且检查过程和处罚结果也公开透明。所有的惩罚都列出了惩罚的依据,令人信服。”

为提高稽查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办法》从共建协调机制、共享稽查信息、联合下达任务、联合实施稽查、配合案件审理、配合案件执行、适用稽查结果等7个方面,将稽查执法程序和服务标准贯穿于稽查工作的方方面面,形成了稽查管理的闭环,解决了全程多执法、不同标准的问题。同时,国税和地税可以优势互补。通过现场合作和实时沟通,双方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能力。

重庆市石柱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廖兴全对记者表示,联合检查实现了资源共享,提高了执法效率,避免了重复入户和不同执法标准,有利于提高执法透明度,减轻纳税人负担。

优化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

河南是较早开展联合检查的省份,漯河市南街村集团法定代表人南池子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与过去的国家和地方税务检查相比,联合检查不仅效率高,而且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而且国税和地税两个部门相互制约,税收待遇更加公平透明。也有助于《办法》体现稽查执法与纳税服务的有机结合,使纳税人对税收管理的满意度显著提高。“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相关人士表示,联合检查一方面缩短了检查周期,纳税人不用担心重复检查,提高了执法效率。同时,统一的处罚标准和尺度使结果更加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国家和地方税务联合组织企业进行自查,并提供咨询,确保企业更全面地发现问题,更准确地纠正问题,更及时地防范风险。

关于统一执法标准的问题,海南省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夏先生评价说:“过去我们的房地产行业都是税务机关检查,最让人气愤的是国家税收对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定义不同,处罚标准也不同。今年国税对我们进行了联合检查,让我看到了明显的进步。”

《办法》来自基层的探索和实践,将进一步推动基层的实施和创新实践。在全面推进联合检查工作中,国家税务检查职能的作用将进一步发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相关人士表示。

发布于 2023-12-3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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