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抵税、退税计算方法!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除另有规定外,生产企业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与原来的“先还后还”方式相比,“免抵退”方式有其自身的优势。一方面,对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的办法,使出口货物的相关进项税额可以先抵减国内应纳税额,未抵减的部分再退,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助于提高生产企业出口的积极性和竞争力,促进外贸出口进一步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实行免抵退税可以减少退税的现金流量,出口货物的收、免、抵、退税在同一地区、同一国家税务机关办理,有利于解决收、退税脱节、信息不畅的问题,从而有助于税务机关加强出口货物的税收管理,有效防止骗取出口退税。
一般来说,“免、抵、退”各有各的含义
(1)、“免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二)“抵扣”是指以本企业出口产品的退税额抵扣国内产品的应纳税额。
(3)“退税”是指当按照上述流程确定的实际退税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即当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当月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尚未抵扣的部分给予退税。
边肖现在采用“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综上所述,“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税款的计算不得免税或抵扣
免税、退税不得减免=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免税、退税不得减免
免税和退税不得减免。扣税=免税采购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国内商品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免税、退税不得减免)-期末减免税
如果应缴税额为正数,即没有退税(因为没有免税额),那么增值税还是要缴纳的;如果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无可抵扣税款,则有资格申请退税,但应计算并比较退税金额。
第三,计算免税和退税金额
免税退税金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退税金额
免税、退税金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原材料免税采购包括从中国购买免税原材料和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值公式为:
饲料加工免税进口料的组成应税价值=货物到岸价格+关税和消费税
四、确定退税和税额减免的数额
如果最终可抵扣税额小于或等于可抵扣税额,则当期可抵扣税额=最终可抵扣税额,当期可抵扣税额=可抵扣税额-最终可抵扣税额;
如果期末未抵扣的税额≥可抵扣金额,则当期可抵扣金额=可抵扣金额,当期可抵扣金额=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