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滞留有风险,营改增后要注意!

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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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滞留发票?

扣留发票一般是指卖方开具给买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买方因各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180天)内开具并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换句话说!你持有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已复印纳税申报表),未在规定时间内认证,且“灰头土脸”、“满腹狐疑”。

为了降低税务风险,税务机关会构建发票滞留的风险模型,对买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180天内(而卖方已复印纳税申报表)未被认证且税额> 0的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

账户外管理

一些纳税人隐瞒收入,以不核算购进货物和售出货物的方式偷税漏税,不开具和抵扣进项专用发票,形成发票滞留。

无意中丢失

有的会计不小心丢失了录入发票,为了逃避责任,没有及时向公司财务等相关部门报告,导致发票滞留。

不可抗力

如遇地震、洪涝灾害或持有无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会计人员突然死亡等。,形成滞留发票。

销售纠纷

虽然卖方的发票已经开出,但由于合同纠纷(如买方未支付货款等)而无法发货。),导致买方逾期未核,导致发票滞留。

不符合要求

虽然买方变更为一般纳税人,但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不扣分

购买免税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予认证;购进货物的非应税项目的专用发票不予认证。

使用变化

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将货物用于专用票认证前的非应税项目,如开具员工福利,不会自行抵扣发票进行认证,导致发票滞留。

整改措施

第一种行为

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第二种行为

企业登报作废,接受税务机关的相关处理,同时承担相应的后果;

3第三种行为

不可抗力消除后应立即上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完毕后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

4第四种行为

采购人应立即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上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完毕后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

5第五种行为

买方要求卖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专用票补发普通发票;

6、7第六和第七种行为

买方应首先认证,然后转出输入。

发布于 2023-12-3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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