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全类注册与版权登记的优劣对比
我们一般说的商标注册全类保护,指的是同一个申请人就同一个商标在现行《商标分类表》所列全部类别(目前共45个类别)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而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两种方式的优劣对比:
1、费用比较。全类注册的费用较高,这也是很多企业放弃全类注册的原因,并且商标有十年的期限,到期的续展费用也较高。版权登记费用较低,仅相当于一个商标注册的费用,并且版权的期限为50年(版权人为个人时版权期限到个人死后50年),无需续展;
2、功能比较。全类注册的商标在保护上是最完整的,当他人在其他类别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时,商标局直接依据在先申请的原则即可将这类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版权登记的图形商标,商标局不会主动监测该图形是否已经登记为版权,只有当版权人提起异议或撤销时才会根据版权人的要求驳回或撤销该注册申请。并且,只有在图形完全一致时,该在先权利的主张才会得到商标局的采纳,近似时主张版权有一定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