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商标注册简介!
一、爱沙尼亚商标概要
1、爱沙尼亚商标法于1992年10月1日生效,1998年1月13日、1999年12月25日和2000年1月10日修订;
2、爱沙尼亚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马德里协定议定书和尼斯协定成员国,于1998年11月18日加入马德
里议定书,属纯议定书成员国;
3、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可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系列商标的注册申请;
4、爱沙尼亚商标注册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一件商标申请限定在一个商标一个类别;
5、国家英文缩写:EE;
6、官方语言:爱沙尼亚语;
7、单类别制度。
二、爱沙尼亚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
任何法人或自然人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时必须声明申请人正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许可使用该商标,或者该申请人
有真实意图使用。
三、爱沙尼亚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 /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经营许可认证。
四、爱沙尼亚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回执时间:1周
注册需时:12-18个月
1、商标查询
申请商标注册前,查册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我司建议申请人对申请商标进行检索,一是得知所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他人的重
复或类似;二是得知我们的商标是否符合政府关于商标法律的标准。
温馨提示: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历时长久。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
商标还需要更长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我司提示注册前务必对商标进行仔细查询。
2、商标申请
若查询结果显示没有他人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存在,即可提出申请。通常情况下,商标申请人可以自行提
交商标申请,但建议委托我司代办商标申请。我司的商标律师会跟踪、监督您的商标注册的整个过程,直至完成。
3、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商标局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4、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 对于不通过实质审
查的商标,爱沙尼亚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
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5、公告和异议
商标通过审查后,申请人会被告知商标申请已接纳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 3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陈述
理由及提交相关证据。
6、注册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 如果没有驳回、异
议等情况出现) 大概需要 12-18个月。
五、爱沙尼亚商标注册的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日期起算,有效期 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 10年。提前一年可办理;宽展期 6个月。
六、爱沙尼亚商标注册的办理途径分析
爱沙尼亚属马德里成员国,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但如需要单独的爱沙尼亚商标证书,则选择单一方式,另外,单一
方式较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