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桑比克商标注册简介!
一、莫桑比克商标注册概要
1、有关商标的法律包括1999年5月4日知识产权法(18/99法令)、176/80法令;
2、加入的国际条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莫桑比克于1998年10月7日加入马德里协定书,2009年9月3日加入马德里议定
书,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同时,也是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3、莫桑比克商标注册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一个申请既可以包含商品也可以包含服务项目;
4、商标权的产生基于使用在先原则,可以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色彩商标;
5、国家英文缩写:MZ;
6、官方语言:葡萄牙语;
7、多类别制度。
二、莫桑比克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
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均可申请注册,非莫桑比克居民申请注册商标必须指定在该国有居所的代表。
三、莫桑比克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 /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经营许可认证;
四、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
可以表现的任何符号或符号组合,包括人名、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产品形状或包装、标语、颜色组合及与他人商品或
服务相区别的其他标志。
五、不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
可能与他人已经在先注册引起混淆或联系风险的标志、只包含用来表示商品种类、质量、数量、目的、价值、产地或生产时
间以及普通表述,包括以下:
1.、不属于申请人的企业名称、公司名称、徽章及他人的姓名或肖像,除非获得权利人同意;
2、未经相关当局许可的莫桑比克国旗、国徽、官方标志、国印、国章或国家其他象征;
3、不属于申请人的军徽、荣誉勋章及可能导致混淆的其他官方标志;
4、非法复制的文字或艺术作品;
5、与公共秩序或道德相违背的表述或图形;
6、虚假表示的产品来源、性质、特征及其用途。
六、莫桑比克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形审-公告-实审-注册:
回执时间:1-2个月
注册需时:12-18个月
1、商标查询
申请商标注册前,查册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我司建议申请人对申请商标进行检索,一是得知所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他人的重
复或类似;二是得知我们的商标是否符合政府关于商标法律的标准。
温馨提示: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历时长久。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
商标还需要更长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我司提示注册前务必对商标进行仔细查询。
2、商标申请
若查询结果显示没有他人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存在,即可提出申请。通常情况下,商标申请人可以自行提
交商标申请,但建议委托我司代办商标申请。我司的商标律师会跟踪、监督您的商标注册的整个过程,直至完成。
3、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商标局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4、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 对于不通过实质审
查的商标,莫桑比克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
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5、公告和异议
商标通过审查后,申请人会被告知商标申请已接纳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 3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陈述
理由及提交相关证据。
6、注册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 如果没有驳回、异
议等情况出现) 大概需要 12-18个月。
七、莫桑比克商标注册的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期起算,有效期十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申请可以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6个月内提出;
同时,商标续展有6个月的宽展期。
八、莫桑比克注册商标的转让和许可
如果不致引起消费者对商品产源的误认,商标可以转让。转让必须备案. 商标可许可他人使用,但是许可使用协议必须报专利
局备案。
九、莫桑比克注册商标的撤销
商标注册后3年内可以以注册不当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商标。
十、莫桑比克商标注册的办理途径分析
莫桑比克属马德里成员国,如通过马德里途径单独办理莫桑比克商标注册,则马德里商标官费,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代理费,
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通过马德里办理莫桑比克国商标注册与单一办理在费用上较为便宜,因而,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方式更为合适。但如需要单独的莫桑比克商标证书,则选择单一方式,另外,单一方式较快。
十一、注意事项
注册后,自申请日算起,每5年需提交1次使用宣誓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