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维商标注册简介!
一、马拉维商标注册概要
1、马拉维保护商标的法律为1968年的商标法,依据1957年联邦商标法在原“罗得西亚和尼亚萨兰联邦”(现在的津巴布韦,马拉
维和赞比亚)注册的商标,在联邦1963年解散以后在马拉维仍然有效,并在有效期满后可以继续申请续展;
2、商标权的产生基于使用在先原则,可以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商品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
3、商标只能在特定的商品或特定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其商品分类方法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一样。商标申
请采用一个申请一个类别的原则;
4、马拉维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尼斯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不属于马德里成员国,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不能指定马拉维;
5、国家英文缩写:MW;
6、官方语言:英语;
7、单类别制度。
二、马拉维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
任何自认为是某一商标的所有人的人或公司。任何打算使用某一商标或正在使用某一商标的人或公司,都可以通过代理人向
马拉维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如果商标在申请前没有使用,申请时须表明打算使用的意向。
三、马拉维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经营许可认证。
四、马拉维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回执时间:1-3个月
注册需时:12-15个月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 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
请号;
2、实质审查: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 对
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
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申请人在交纳延期费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
3、公告:商标通过审查后,申请人会被告知商标申请已接纳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 3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
议,并陈述理由及提交相关证据;
4、核准注册: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 如
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 大概需要12-15个月。
五、商标异议期限:2个月
六、马拉维商标注册的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期起算,有效期7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4年。提前6个月可办理;宽展期1个月。
七、马拉维办理途径分析
马拉维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只能通过单一方式或者通过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申请注册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