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加商标注册简介!
一、汤加商标注册概要
1、汤加位于南太平洋上斐济以东,夏威夷南3600公里处,由150个岛屿组成。以前是英属保护国,1970年6月4日成为独立的英联
邦国家成员。汤加原来的商标法为1939年9月28日起生效的1939年第11号条例,新的工业产权法和规定于2000年2月1日起生效;
2、汤加商标法属于英美法系,采用使用在先原则,但也兼顾注册在先原则;
3、可以注册的商标种类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
4、汤加商标注册采用的是《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5、既不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也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故商标注册只可以通过“单一国家注册”方式办理;
6、国家英文缩写:TO;
7、官方语言:英语、汤加语;
8、单类别制度。
二、汤加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
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在商品和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
三、汤加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经营许可认证。
四、汤加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审查-公告-注册:
回执时间:1-2周
注册需时:9-15个月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 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检索报告:内协局自行对在先注册或申请的汤加商标是行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并出具检索报告。申请人将在商标获准公告前
收到上述检索报告,并决定是否安排商标公告;
3、实质审查:内协局审查汤加商标申请时,只对其可注册性(即显著性),也称绝对理由,进行审查,不进行相对理由的审查,也
就是不会引证在先权利驳回申请;
4、公告: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汤加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 3 个月为异议期;
5、核准注册: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 如果没
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 大概需要 9-15个月。
四、汤加商标注册的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日期起算,有效期 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 10年。提前半年可办理;宽展期 6个月。
五、汤加商标注册的办理途径分析
汤加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一国家的方式予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