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渔业捕捞、养殖、保护,处于怎样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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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渔业捕捞、养殖、保护,处于怎样的 ... ...

我所在的国际环保机构也在国内做渔业资源保护的工作,在过去几年,我和我的同事去了中国最主要的那些渔业省份做调研(从北到南: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在这些省份的主要港口,我们发现渔船从近海捕捞的渔获物几乎是以小鱼小虾为主,而这些小鱼小虾本该算是渔船的“副渔获物”,在健康的情况下应该只占到很少的比例才对。用我同事的话说,中国渔船在近海捕捞的现状,是“以小鱼杂鱼为主要渔获,兼捕了几条大鱼”。

(这是2022年,摄影师在东海的一条拖网渔船上拍到的。一网渔获物里,就这么一条大带鱼,其他的都是小鱼。©李圻拯/绿色和平)

见多了这种情况,我们觉得很有必要专门去调研一下这种又小又杂的渔获物。于是从2022年开始到2022年,我和我的同事开始做这件事,我们给项目起了个代号,叫'Love My Baby Fish'。

先说明一下,这种小鱼杂鱼其实也是有名字的。渔民给这些渔获起了各种名字:“小杂鱼”、“垃圾鱼”、“鱼肥”、“饲料鱼”;除了这些名字之外,研究渔业资源的专家学者也会使用“幼杂鱼”这个名字。后面我会统一用“幼杂鱼”来指代这种渔获。

通过这个项目,我们想了解清楚这么几件事:

中国近海渔获物里,幼杂鱼的比例到底有多高?这些幼杂鱼渔获的具体成分是什么?包含哪些海洋物种?这些幼杂鱼渔获无法被人食用,它们的去处是哪里?

为了解决这几个问题,在2022年8月-12月,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确定调研地点为上述8个渔业省份的22个主要港口,这8各省份基本上占据了全国97%以上的捕捞量;设计并发放针对渔民、船老大、鱼贩等渔业直接从业者的调查问卷,向他们了解在他们的日常里,渔获物中幼杂鱼的比例以及去处,共收集926份有效问卷;在22个港口分批次采集幼杂鱼样品,并送至国内海洋专家的实验室进行物种鉴别、个体体长和数量统计,共采集80份样品;结合实地调研的数据、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和学界研究成果,计算幼杂鱼的去处及其消耗量。

为了便于讨论,我们对幼杂鱼的概念做了这样的界定:

幼杂鱼,是渔获物中优质、高价个体被挑选后所剩下的,经济价值低、个体小、且夹杂各种经济鱼类幼鱼的的渔获物。具体来说,指渔获物中供人类直接食用的和专门供食品加工用的渔获物被挑选后,剩下的主要做饲料用途。

并且,幼杂鱼还可以进一步区分为:

经济鱼类:具有一定产量、经济价值较高的鱼类,包括:食用经济鱼类:这些鱼类一般情况下是供人类食用的,但由于尚未长大,个体还比较小的时候就被捕捞起来,因而无法做食用用途;非食用经济鱼类:即使长大后,也极少被人类食用的鱼类。其经济价值主要表现在可以形成较大的捕捞规模,并加工为鱼粉、鱼油等产品进行销售;非经济鱼类:无法形成一定生产规模、经济价值也不高的鱼类。根据其所处生长周期的不同,每条鱼类个体可以分为幼鱼和成鱼:幼鱼:尚未发育至性成熟的鱼类个体;成鱼:性腺已发育成熟,可以繁衍后代的个体的那部分渔获物。

最终,我们得出了以下几个主要结论:

保守估计,中国近海渔获物中30%为体型过小、种类太杂而无法食用的“幼杂鱼”,每年的总重量接近400万吨,超过日本全国一年的海洋捕捞产量。其中,作为捕捞量占全国总产量近一半的最主要作业类型,拖网渔船的渔获物中约50%为幼杂鱼,重量超过300万吨。

(拖网渔船渔获物中幼杂鱼比例加权计算,本文所有图表均来自绿色和平《中国海洋幼杂鱼捕捞现状及对中国可持续渔业发展的启示》)

加权公式为:

(所有类型渔船渔获物中幼杂鱼比例加权计算)

(浙江沿海一艘拖网渔船捕捞到一网渔获,绝大部分是幼杂鱼。©朱立/绿色和平)

样品的218个物种中有96种可食用经济鱼类,这其中75%为尚未发育成熟的幼鱼,也即每年有近120万吨包括带鱼、小黄鱼等在内的可食用鱼类的幼鱼,在长为成体并繁衍之前被提前捕捞。如果没有被提前捕捞,这些幼杂鱼的经济价值往往可以增加数十倍甚至百倍。幼杂鱼的主要用途是作为包括水产养殖在内的养殖饲料,主要分为鱼粉鱼油和水产养殖直接投喂两种方式。2022年中国水产养殖消耗了约717万吨国内野生渔业资源,超过全球第二大捕捞国印度尼西亚一年的海洋捕捞产量。

(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各渔业省份幼杂鱼的去处及市场价格)

(山东石岛一家鱼粉厂内堆积的鱼板。每一块鱼板都是由成千上万只幼杂鱼压缩而成。©朱立/绿色和平)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中国近海的渔业问题,那就是:

大鱼被捕捞殆尽之后,小鱼还来不及长大,也被提前捕捞了。

最后再说下水产养殖。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水产品消费国,为满足日益增长的水产品需求,水产养殖行业规模在过去近30年增长了10倍,产量占全球总量的60%以上。

但是,水产养殖行业带来的饲料需求,也进一步给幼杂鱼的捕捞和管理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关于幼杂鱼的用途:

(幼杂鱼在养殖投喂和鱼粉生产利用上的一些特点)

(福建宁德,养殖户正在用幼杂鱼投喂养殖的大黄鱼。©朱立/绿色和平)

结合我们的调研结果,如果用通俗点的话说就是:

渔民辛辛苦苦把包括大黄鱼幼鱼在内的各种幼杂鱼捕捞上岸、做成饲料,然后喂给养殖场里的大黄鱼、石斑、南美白对虾,最后再把这些养出来的水产品卖给食客。经过这一轮折腾,海里的鱼越变越少,野生鱼也变成了养殖鱼。

相关链接:

【1】绿色和平《中国海洋幼杂鱼捕捞现状及对中国可持续渔业发展的启示》报告全文:http://www.greenpeace.org.cn/wp-content/uploads/2022/07/%E6%B5%B7%E6%B4%8B%E6%8A%A5%E5%91%8A_0730%EF%BC%88300ppi%EF%BC%89.pdf

【2】绿色和平《中国海洋幼杂鱼捕捞现状及对中国可持续渔业发展的启示》媒体简报:

http://www.greenpeace.org.cn/wp-content/uploads/2022/07/6-%E3%80%8A%E4%B8%AD%E5%9B%BD%E6%B5%B7%E6%B4%8B%E5%B9%BC%E6%9D%82%E9%B1%BC%E6%8D%95%E6%8D%9E%E7%8E%B0%E7%8A%B6%E5%8F%8A%E5%AF%B9%E4%B8%AD%E5%9B%BD%E5%8F%AF%E6%8C%81%E7%BB%AD%E6%B8%94%E4%B8%9A%E5%8F%91%E5%B1%95%E7%9A%84%E5%90%AF%E7%A4%BA%E3%80%8B%E5%AA%92%E4%BD%93%E7%AE%80%E6%8A%A5.pdf

【3】《中国水产养殖对海洋渔业资源的利用研究报告》:http://www.greenpeace.org.cn/wp-content/uploads/2022/07/%E4%B8%AD%E5%9B%BD%E6%B0%B4%E4%BA%A7%E5%85%BB%E6%AE%96%E5%AF%B9%E6%B5%B7%E6%B4%8B%E6%B8%94%E4%B8%9A%E8%B5%84%E6%BA%90%E7%9A%84%E5%88%A9%E7%94%A8%E7%A0%94%E7%A9%B6%E6%8A%A5%E5%91%8A.pdf

【4】图片故事《最后的渔获》:http://news.ifeng.com/a/20220802/51547364_0.shtml#p=1

----------------------------------------以下为9月21日更新内容---------------------------------------

9月16日是中国四大海域全面开渔的最后一个时间节点,今天来说说中国的伏季休渔制度。

【什么是伏季休渔制度?】

为了缓解中国近海的过度捕捞问题,自1995年起,休渔期作为一项渔业资源养护制度被建立起来,通过降低一定时间、一定海域内的捕捞强度,遏制资源的衰退。目前中国的休渔时间选择在大多数海洋生物繁殖和幼体生长的春夏季节,通过限制这段时间内的捕捞活动,给各种海洋生物提供繁衍生息的机会。

休渔期制度被普遍认为是中国近海影响范围最广、影响程度最深的一项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措施,刚刚过去的2022年休渔期更被誉为“史上最严休渔期”。

【为什么要伏季休渔?】

正如开头所说,实施伏季休渔制度主要是为了缓解中国近海严重的过度捕捞问题。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近海捕捞能力不断增大,根据官方数据,目前中国近海有18万艘捕捞渔船,每年的捕捞量是资源承受能力的1.5-1.6倍。

过大的捕捞能力已经几乎耗尽了海洋里优质的大型鱼类,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的最新调研结果表明,当前中国近海渔船捕捞的渔获物中至少30%为由经济鱼类幼体和小型杂鱼组成的“幼杂鱼”,过度捕捞正在严重威胁各种鱼类的繁衍和海洋生物链的基础。

2022年9月16日12时,位于东海区浙江、福建两省的最后一万多艘休渔渔船奔往各地渔场,开始捕捞作业。至此,中国近海“史上最严”的休渔期正式结束。

【“史上最严休渔期” 严在哪里?】

2022年的休渔期被称作“史上最严”休渔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休渔时间“史上最长”:

2022年起新施行的休渔制度规定,全国统一休渔时间达到三个月,部分海域甚至达到四个半月。具体的时间表如下:

数据来源:

2022年休渔时间: http://www.yyj.moa.gov.cn/tzggyzj/202212/t20221224_3722982.htm

2022年休渔时间: http://www.moa.gov.cn/zwllm/tzgg/tz/202201/t20220120_5460478.htm

休渔渔船类型“史上最全”:

2022年的休渔期,除了渔船之外,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也被要求(例如转运船)同步休渔;

减少了对伏休期间的特殊经济品种的专项捕捞许可发放。2022年专项捕捞许可的发放需要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报农业部批准后执行,并最终只保留了海蜇这一项许可(捕捞时间7月20日至31日),以往的对虾等经济品种的许可没有再发放。

打击违规渔船力度“史上最大”:

休渔期间各地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出海作业、三无渔船、违规网具等各类违法行为;此外管理部门也通过加强渔民宣传、信息技术、资金补贴等措施来保障休渔期的实施。

【“史上最严休渔期” 有效吗?】

那么,多措并举的“史上最严”休渔期究竟效果如何?根据农业部公布的沿海各省份伏季休渔专项执法督查总结,2022年伏休秩序明显好于往年。通过首个全球范围的公开的渔船数据平台“全球渔业观察”平台可视化整个休渔期间渤海、黄海、东海及南海北部的捕捞活动,可以直观地看出,相比捕捞季,休渔期间全国海域的捕捞强度都大大降低,多数海域没有出现频繁的捕捞活动——这也从侧面印证了今年的休渔期,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有多少船在中国近海捕捞?】

下图基于2022年9月截图自“全球渔业观察”的图片制作,根据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数据观察2022年年初至今的渔船活动。图中白色高亮海域为有渔业活动的区域。该数据库内共有60000余艘渔船,2022年内约有30000艘渔船曾在中国近海。

解释一下,AIS是一种新型航海助航设备,可以提供船名、呼号、船位、船速等船舶和航行信息。近年来,AIS技术的应用为渔业管理拓宽了信息渠道,在实施渔船监控、追踪违法捕捞渔船、打击违法捕捞方面展现了非常大的潜力。

【2022年休渔期,哪里执行的更好?】

目前,中国一共有11个海洋渔业省份(或直辖市),从北到南分别是: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基于AIS数据对休渔期间捕捞行为的观察,浙江省和海南省在2022年休渔期间表现的相对较好。

根据公开信息,浙江省是全国安装AIS渔船数目最多的省份,这原本意味着浙江省可能观察到AIS捕捞活动会相对其他省份更多,然而,浙江省周边海域却是观察到捕捞活动最少的区域。(如下图)

上图是中国沿海各省休渔期间渔业活动对比强度(2022年9月截图自“全球渔业观察”)

而海南省的亮点则在于,相比2022年,2022年休渔期间的捕捞活动大大减少,这与相关报道内容也基本一致:2022年海南休渔期间的违法案件有所减少,同比下降30%。(如下图)

上图是海南省休渔期间通过AIS观察到的捕捞活动(2022年9月截图自“全球渔业观察”)。左图为2022年休渔期;右图为2022年休渔期

这与浙江、海南两省加强管理力度和提升管理手段不无关系。浙江省近年来在渔业管理上多次扮演全国模范的角色,在休渔期间,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格监管网具生产、渔获物流通等捕捞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及时公开信息等措施,补齐管理的短板。

海南省在2022年休渔期间出现了较多违规捕捞等问题,随后海南多个市县渔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被约谈,甚至有人被撤职,2022年休渔期,海南省加大了执法力度,特别是首次上线了环岛岸基雷达监控系统,为一半以上的渔船都安装了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实现了在全岛近岸50公里海域范围内,实时监控渔船动态,大大提升了管理效率。

【休渔期间,谁在偷捕?】

虽然是“史上最严”的休渔期,各种违法行为依然存在。据媒体报道,截至2022年7月底,全国查办了违规违法案件4282起——平均每天就有47起,这还不包括未被抓获的许多违法行为。从AIS观测到的捕捞活动来看,休渔期间捕捞活动较强、表现令人担忧的海域主要分布在渤海湾、大连市沿海、烟台市沿海、江苏北部沿海和福建沿海等海域。

上图是黄渤海区域休渔前后比较,左图为休渔前,右图为休渔后。可以看到休渔期间在渤海湾、大连市沿海、烟台市沿海、江苏北部沿海有较强的捕捞活动。(2022年9月截图自“全球渔业观察”)

上图是东海区域休渔前后比较,左图为休渔前,右图为休渔后,可以看到休渔期间在福建省沿海有较强的捕捞活动。(2022年9月截图自“全球渔业观察”)

上图是南海北部休渔前后比较,左图为休渔前,右图为休渔后,可以看到休渔期间在广东省沿海有零星的捕捞活动。(2022年9月截图自“全球渔业观察”)

除了AIS数据图,我也搜索了休渔期间的新闻报道,发现上述地区的违法渔船行为确实依然猖狂,随便摘几个大家感受一下:

6月2日,江苏连云港的执法人员抓获4艘偷捕渔船查获总数6800箱、14万公斤非法捕捞渔获物;

6月16日,山东的执法人员抓获4艘偷捕渔船,船上的非法渔获物达到18万公斤;

6月26日,辽宁大连的执法人员抓获9艘偷捕渔船,查获5000箱、约10万公斤非法捕捞渔获物 。

违法渔船不断挑战各种监管弱点,往往“借助夜色”,选择“位置偏僻”的上岸点,“抱团偷捕”以便被发现后分头逃逸,跨省跨区域偷捕等等。违法渔船心存侥幸的背后,反映的还是捕捞渔船过多、执法管理能力不足、管理制度和方法有待改善等问题。

上图为休渔期间,3艘辽宁籍渔船(图中粉色轨迹)在山东沿海发生大量捕捞活动(2022年9月截图自“全球渔业观察”)

【怎么确保休渔制度的效果?】

简单来说,未来,除了要打造“史上更严”休渔期,更根本地还是要从根源上治理过度捕捞。

从2022年休渔期来看,管理在不断完改善,执法也更为加强,不过,由于渔船多、渔港多、海域广、执法力量不足等原因,休渔期间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除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各种传统管理手段之外,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和公众监督的力量,将有望为执法部门拓宽信息渠道,突破现有人力物力的限制,提高管理效率。

例如,渔民往往有临近渔港的地理优势,公众对资源保护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若能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渔业违法行为举报和查询平台,充分发挥公众和合法渔民的监督作用,将有望为执法部门提供更多的“眼睛”和“耳朵”。

再如,采用视频监控对渔港码头实施全面覆盖和监督,利用无人机进行各种检查,将有助于全面的覆盖各种位置偏僻的渔港和海域。此外,如果未来能在渔船上普遍配备不可关闭的卫星定位系统,就可以通过类似“全球渔业观察”这一类的平台对渔船进行实时监督和历史船位查询,打消违法渔船的任何侥幸心理。

【总结】

休渔期的短期成效非常明显,但长期来看,还需要从根源上解决中国近海的过度捕捞问题。休渔虽然为渔业资源争得了休养生息的机会,暂时的恢复了资源,但由于捕捞能力依然过大,每年开渔后捕捞强度迅速增加,休渔期间增多的鱼类资源很快就被消耗殆尽。

研究表明,在现有捕捞强度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伏季休渔措施在一年中仅仅起到了对资源的短暂“养大”作用,资源养护成果一般仅仅限于当年,无法从根本上改善海洋渔业资源恶化的趋势。要保留住休渔期间得之不易的成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源恢复,还需要进一步的减船转产,实行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开展限额捕捞,系统的解决捕捞能力过大和资源衰退之间的矛盾,建立起可持续的渔业。

【彩蛋】

“全球渔业观察”是一个想公众开放的数据平台,感兴趣的同学也可以自己去那个数据库看看(戳这里),也许会有好玩的发现也说不定。

发布于 2023-01-17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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