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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要连续2次签订固定合同期限之后第3次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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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3 11:32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都是连续的,你在第一次合同到期后离开了一年,过了一年再与公司签订合同,两次合同不是连续的,所以在第三次签订时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与单位协商一致,是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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