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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占一半多,正常否?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3 11:33
理论上是正常的,实际上是另一回事。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3 11:33
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占一半多,正常否:“正常”。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工资可以分为:底薪、佣金、绩效及额外津贴等:底薪:是每月每期固定的金额。佣金:是售货员、推销员、地产经纪、旅行社导游等,按其个别员工的营业额,多劳多得的。绩效:是公司员工在劳动中生产的产量额。津贴:包括高温津贴、中夜班津贴、交通津贴、房租津贴、电话补贴、餐费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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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13 11:33
更新时间
2022-06-13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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