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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主营写字楼租赁业务,跟客户签订租赁协议,合同期2020.1—2023.12月三年租期,其中2020.1—3月是装修期免房租,装修期如何缴纳房产税?这三个月需要按空置从价交税吗?还是可以考虑是整体三年租期按整体租金从租交房产税呢,装修期无租金收入就不交税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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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的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限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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