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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承租方)与租赁方签订办公地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由市区街道办事处划直接拨租金到租赁方,我司不用交租金,只需要向租赁费付每月交物管费和水电费,租金补贴与我司销售、产量等没有挂钩关系。 1、请问这个租金补贴属于政府补贴吗? 2、这个补贴是否要计入收入?还是计入其他收益? 3、这个补贴是否要缴增值税? 4、这个补贴是否要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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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个人认为,如果我们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这个租金应计入到其他收益,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上财政补贴符合不征税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三个: 一是要有文件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是要有管理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是要有核算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如果满足上面三个条件,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否则,是需要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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