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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但经济补偿协商不一致怎麽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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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3 11:34
经济补偿是有法律规定的 也就是你所说的平均工资×工龄(需要纠正的是 所谓的平均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不是上年度平均工资 假设你十月份离职 就应当以上年十月份至今年九月份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如果你加班 单位应该支付加班工资 而加班工资也应当计算在平均工资中 那就不存在另外多要点加班费的问题了 而如果单位平时不支付加班费 那就应当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要求单位补发加班费 同时 补发的加班费也应当计算在平均工资中 并据此计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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