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各省市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上海应届大学生可享四项优惠 根据各省市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小本风险评估、小本政策培训、****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高校毕业生 (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担保额度可为7万元,并享受**贴息。 2009年1月8日,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护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09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特别指出要求各有关部门和高校,加大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通知》指出对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18个月的初创期内,符合条件的给予有关房租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担保及贴息的扶持。对从事农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吸纳就业情况,给予专项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本市高校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沪创业并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的,在申请户籍时予以政策倾斜,有关服务部门免于收取人事代理等服务费用。 上海市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小本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新《公司法》有利创业者 新《公司法》的实施,为许多个体工商户投资创办公司增添了信心。今后个人申办公司后,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就是说,只按你在公司出资的多少,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新《公司法》还允许新设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分期缴清出资。具体说,公司全体股东的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并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这对于新设立的企业,资金逐步进入,可以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外,也可以较好地杜虚假注资、注册后资金抽逃等不规范行为。 创业投资可获得大额税收抵扣 财政部和各省市税务总局2007年2月1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凡遵照《创投企业管理办法》完成备案程序,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投资运作符合规定的“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性创业投资企业,若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按投资额的70\%所计算的应纳税所得抵扣额,在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逐年延续抵扣。由于创业投资企业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其他所得税事项,可按各省市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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