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位路过的朋友新年发财。有一情况想咨询下律师界的朋友:甲是从事家用柜机,挂机,家用和商用中央空调设备销售安装维护的专业人员,有自己注册50万的公司,有一间刚启动的销售门面,空调样机,货和装修加价值在7万。有空调附件零售门市部由他老婆打理中。预计他手上今年某家公司的空调维护业务利润就在10万。 为了扩大业务把公司盘大做强,甲动员乙和丙入股成立新公司。要求乙和丙各出资现金20万,甲拿库存货物和门市(上面提到7万)和现有手上业务入股(合作以后赚10万)(由他老婆打理的门市除外),分红按甲方36% 乙方32% 丙方32%(甲方多其他股东2个点,主要是技术成分) 重新组建新公司 请问这样本金入股是否合适?分红比例是否合理,请不吝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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