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标注册流程(从申请文件递交之日——即申请日起大约34个月完成审查,不同类别的商标进度有所不同)- 申请文件递交25个工作日左右下发《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表示商标已被受理,可以标tm使用;- 书式审查和形式审查(约需2-3个月),审查申请文件形式上是否符合递交要求;- 实质审查(约需24-30个月),审查内容包括:(一)绝对理由,违反商标法第九、十和十一条规定的;(二)相对理由,在申请商标申请之日前,在近似商品、服务上是否已经有人注册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如未通过这二部分审查,商标局将签发《驳回通知书》;- 初审公告,即异议期:初审完成并没有发现应予驳回的理由,则予以3个月的初审公告,其间任何他人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 核准公告:初审公告期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商标申请则自动转入1个月的核准公告期,期满即下发注册证。- 商标注册有效期:10年(自核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临界届满可以续展。2. 商标注册应准备的文件: - 申请人身份证明:国内申请:a申请人为中国大陆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申请人为中国大陆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外申请:c申请人为境外及港、澳、台企业,提供中英文对照的申请人名称、地址;d申请人为外籍及港、澳、台个人,提供护照复印件;- 《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件,国内申请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涉外申请由负责人签章;[该委托书由我司提供]- 商标图样(电子版);指定国际分类及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清单;[我司可协助选定]- 申请费用: 商标局官费为1000元/件(每个类别十个以内商品/服务),国内申请我司代理费 680 元/件,涉外申请代理费20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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