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的基础流程中,包含着商标申请和商标资料准备,由国家工商局进行商标审核,审核有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方面,形式审查完成,会给商标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然后才是实质审查,审查完成就是为期三个月的商标公告期,公告期完成,就是商标注册证下发。
整个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注意的问题很多,比如商标注册实质审查的问题。
下面就来讲讲商标注册实质审查主要包含哪些内容?世界各国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进行审查及如何审查,大致可分为两种做法,一种是实行审查原则,即既进行形式审查,也进行实质审查,大多数国家采用这种做法。
另一种是实行不审查原则,即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
我国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一直采用审查原则。
实质审查是对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的审查。
申请注册的商标能否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取决于是否通过了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商标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2、商标是否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是否具有显著特征。
3、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混同,是否与申请在先的商标及已撤销、失效并不满1年的注册商标相混同。
注册申请经过实质审查,商标局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或与他人在先注册或先申请的商标相混同的,驳回申请,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简单陈述驳回理由,并将申请书及有关书件一并退回申请人或其代理人。
商标局如果认为商标注册申请虽有不符合规定之处,但可以修正的则发给《商标审查意见书》,限定修正时间。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作修正或修改后仍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驳回申请,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凡是经过实质审查,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并且有显著性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