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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使用商标时,只要不违反商标使用的规范,不同的商标是能够组合在一起使用的。
组合商标不同于纯粹的中文商标、英文商标、图形商标等,而是融合了各商标的特色,因此,组合商标一直以来都备受商家和消费者的喜爱。
但是,组合商标申请注册并非易事,也正因此很多人对组合商标注册存在很多疑问,下面就来一一为大家解答。
1.组合商标注册存在的弊端?如果商标中文、英文、图形整体注册,三个要素必须要同时通过商标局的审查,该商标才会被审查通过。
如果有其中一方存在近似可能,商标则全部驳回,那么后续则可能进行驳回复审或者重新申请商标注册。
2.使用中,如果是将各要素分开使用的,既可以单独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也可以组合在一起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这是不可以的,组合商标注册下来的组合商标,在后期商业活动中若是想要使用商标的话,是不能改变原注册商标的核定内容,否则将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如果是将各要素组合在一起注册的,只能在整体使用时才能注明注册标记?。
组合注册的要素: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任意两种以上就可以注册组合商标。
如果是组合注册的商标,那么在实际使用中只使用“图形+文字”或“图形+字母”,就会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标志有明显视觉差异,已经构成了一个新的商标。
如在使用时再标注标记,就会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等相关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标志图形的,视为新商标的形成,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否则就构成商标使用不当,严重可能会注销商标或者工商罚款。
对于组合商标注册很多人是存在疑惑的,是不清楚是否应该这样进行的,也希望通过上述内容,大家可以清楚组合商标注册存在的一些弊端,也建议大家选择将组合商标拆开进行注册,这样不仅能够加大商标注册成功率,而且在后期更利于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