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可以使许可人获得经济收益,还可以扩张品牌,使得品牌价值得以提升。
而对于被许可人来说,使用现成的有知名度的商标可以快速进入市场,使得自己的商品被公众接受。
因此对于许可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效益。
不过有效益就会有风险,面对风险许可双方是怎样做的呢?对于许可人来说,要注意被许可人资格审查。
因为如果被许可人主体资格出现问题的话,那么将可能会因为主体不合格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而且还要选择那种生产能力较好,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作为被许可人。
许可人还要做好被许可产品的质量监控。
在许可期间,许可人一定要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如果被许可人的商品质量出现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许可人,甚至造成商标信誉的损失。
一旦发现质量状况,许可人一定要采取果断的措施,必要时应当终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收回商标使用许可权。
当然,许可人还要禁止被许可人注册与许可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被许可人可能会出于利益和自身品牌的考虑,而用许可商标带动自己的商标进入市场,这是被允许的。
但是如果被许可人注册了与许可商标近似的商标,那么将会误导消费者。
另一方面,从被许可人来说,应该做好许可商标情况调查。
在签订许可合同之前,要先调查该商标是否属于注册商标,且权利是否稳定。
如果被许可商标属于申请中商标,那么将会存在被驳回的风险。
如果商标有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或提出无效宣告等,就说明该商标权利不稳定,可能会涉及到商标权的归属问题。
需要通过合同的规定确保自己使用商标权的稳定性。
在商标使用过程中,被许可人可以通过合同条款确保自己使用商标权利的稳定性,比如,在许可期间,许可人不得将商标转让给他人,即便是转让也要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原许可合同;许可人应当及时办理商标续展,确保商标权利的延续性;在商标遇到侵权的时候要及时维权等。
还有就是及时办理许可备案。
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必须要去商标局备案,这样被许可人才是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而且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