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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不进行答辩,则该商标正常进入异议程序,由异议处审查员公平的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做出裁定,结果偏向于异议人。如果异议人证据材料及理由不充分,那么该商标被核准注册。如果异议人证据材料及理由充分,该商标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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